湖南颳起“提籃子”整治風暴 一原市委書記成反面典型

湖南刮起“提篮子”整治风暴 一原市委书记成反面典型

在湖南方言中,把“空手套白狼”的中間商形象地稱為“提籃子”,對那種層層轉包的工程則稱為“提籃子工程”。究其本質,就是一些人利用領導幹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充當中介,藉助權力效應為自己和他人站臺,從中謀取私利。

今年9月10日,湖南省委、省政府一紙禁令,劍指利用領導幹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提籃子”謀取私利的行為,旨在力斬“提籃子”的“黑手”。兩個多月來,湖南各地接連通報了27起典型案例,多名省管幹部因此落馬,全省上下掀起一場整治“提籃子”的風暴。

1花樣百出的“提籃江湖”

小說裡常說,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現實的權利場中,“提籃者”也有自己的江湖。

說起“提籃子”,近期最出名的,莫過於曾擔任過省國土資源廳廳長、湘潭市委書記、省政協副秘書長的陳三新。

今年5月,陳三新接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並採取留置措施。據查,陳三新在擔任湘潭市委書記等職務期間,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通過直接給下屬打招呼等方式,為其侄兒等親屬“提籃子”承攬工程,謀取鉅額利益,涉嫌受賄犯罪。今年8月,陳三新被“雙開”並移送司法機關,其他涉案人員均被嚴肅查處。目前,該案已在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而這,不過是權錢交織下,“提籃江湖”的冰山一角。

“近年來,從信訪舉報、巡視巡察等渠道以及紀律審查、監察調查中發現的問題看,領導幹部親屬以及身邊工作人員等‘提籃子’的情形時有發生。他們花樣百出,或甘於被‘圍獵’伸手撈錢,或安排身邊人充當‘白手套’,或異地交易利益互換,‘夫妻檔’‘父子兵’‘兄弟連’等貪腐組合頻頻出現,以各種方式進行權錢交易。”省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介紹,“提籃子”往往表現出三種形式:一是領導幹部的親屬或子女,接受企業主的請託,“穿針引線”、斡旋受賄。二是領導幹部的親朋好友、下屬等特定關係人,假借其他企業名義承攬工程,然後轉手出讓謀利。三是領導幹部先施惠於下級、商人,再打招呼讓他們關照自己的特定關係人,進行利益交換。

據瞭解,方亦兵在擔任湖南省人民醫院院長期間,就利用調整醫療急診外科大樓建設工程的建設規模、變更工程預算、拍板同意弟弟方曉兵為承包商請託說情等事項,從建築工程承包商吳某一處獲利100萬元。此後,方曉兵以同樣方式從醫院的工程項目或醫療設備採購中獲取鉅額利益。“利用我手中權力,弟弟就是在做‘提籃子’生意。”方亦兵在懺悔書中坦言。

婁底市政協原副主席、市中心醫院原院長肖揚案也不例外。省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主任曾海平介紹,該案中,一些特定關係人自己沒有任何資質,卻借用其他公司的名義承攬工程,然後把工程轉讓出去,自己收受鉅額好處,其中就涉及到利用肖揚的職務影響力受賄,其給肖揚送去鉅額財物,又涉及到行賄。今年5月,肖揚被省監委監察調查並採取留置措施,8月被開除公職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相關涉案人員也被嚴肅查處。

“提籃子”帶來政商“勾肩搭背”,不僅逾越紀律、法律包括道德的界限,變成一種極不正常的、不健康的關係,還嚴重破壞一個地方的政治生態,人民群眾反映強烈。

2整治風暴下的曝光案例

今年7月下旬,中央第八巡視組在對湖南省委的反饋意見中提到,要嚴肅查處領導幹部及親屬插手工程項目、內外勾結“提籃子”以及教育、科研、金融等領域的腐敗問題。

祛痾下猛藥,治亂需重典。湖南省委對標中央要求,堅決扛起巡視整改政治責任,對整治“提籃子”問題採取一系列有力舉措,並從公共資源交易、國有資產經營管理等六個方面開列了禁止“提籃子”的負面清單。

“禁令”出臺,一場整治風暴拉開大幕。省紀委監委挺紀在前,加大打擊力度,既懲治違紀違法的幹部,又懲處穿針引線的“中間人”,既打擊受賄者,也打擊行賄者。各級各地使出雷霆手段,短短兩個多月就通報了27起典型案例,形成打擊“提籃子”行為的高壓態勢。

從27起典型案例來看,一些“一把手”“關鍵少數”樂於為親友充當“代言人”,倒在反腐利劍之下。

如株洲市園林局原黨委書記、局長彭嵐,就在先後擔任株洲市園林局總工程師、副局長、黨委書記、局長期間,在株洲市河東風光帶建設、株洲市神農城項目建設等相關建設項目中利用職務之便,為其親屬彭某東和他人打招呼、提供幫助承攬工程,單獨或夥同彭某東收受他人財物共81.3萬元。

常德市鼎城區委原書記劉定青,則利用職務上的影響打招呼,幫助其特定關係人趙某替他人承攬工程,趙某從中收受介紹費20萬元;幫助其弟替他人承攬某建設工程,其弟收受承建商楊某某財物100萬元。

通報的案例中,“提籃子”涉及醫療、規劃、工程、住建、設備採購、國土、金融等各個領域,可謂“無孔不入”。

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原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鬍冬華利用職務便利,多次通過其妻子賀某與請託單位或個人在表面上簽訂“法律顧問合同”,其實沒有提供真正意義上的法律服務,而是在相關案件審理上提供幫助,以“法律顧問費”、案件介紹費等名義,非法收受多家單位和個人贈送的財物共185萬元。

長沙市金融辦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周練軍以妻子周某、表侄子文某某的名義註冊成立隆昌投資諮詢服務中心,並以該中心或文某某個人為有關融資性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提供諮詢服務的名義,先後收受或索要多家單位或個人所送財物共153萬元。

郴電國際原黨委副書記、董事長、總經理兼聯合國工發組織國際小水電中心郴州基地原黨支部書記、主任付國,則通過直接給下屬打招呼的方式,幫助大學同學陳某替他人承攬郴電國際多個項目工程,陳某從中收受介紹費275萬餘元。

有的“提籃者”官小、職位低,膽子卻“大而肥”。如懷化市政府駐北京辦事處商貿科原正科級幹部陳和,就通過特定關係,利用他人職務上的便利,為個體老闆謝某承攬工程,並收受謝某給的工程“提點費”610萬元。長沙市開福區教育局計財科原副科長李擁民,利用管理全區教育系統設備設施政府採購和國有資產管理的職務便利,為11家代理公司和競標單位在政府採購項目承接、招投標、驗收、付款等環節居中斡旋、打招呼、提供幫助,非法牟利66.5萬元。

3“長久立”上的治本探索

任何一個問題的整治和糾正,都不可能一蹴而就。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制度建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策、長遠之策。

早在2017年,針對社會上存在的“傍”領導謀私利現象,湖南就重申過“鐵律”:對打著領導旗號辦事的,一律不信、不見、不理、不辦並主動報告,讓這類不法分子成為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同時,通過大力推進整治領導幹部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在金融活動中違規謀取私利,以及規範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等工作,紮緊權力的“籠子”。

今年巡視整改以來,面對由來已久的“提籃子”問題,湖南又多措並舉,既加大對突出問題的打擊力度,又將制度建設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健全防範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不斷加大治本力度,營造“親”“清”政商關係和良好發展環境。

省紀委監委調查發現,“提籃子”主要發生在工程項目建設等公共資源交易領域,但又不侷限於這一領域,其他經濟領域同樣存在“提籃子”行為。在今年9月出臺的《關於禁止利用領導幹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提籃子”謀取私利的規定》中,湖南堅持問題導向,主要聚焦經濟領域,不僅明確開列“提籃子”負面清單,對領導幹部提出明確具體要求,還建立了登記、報告、移送等制度,明確了相關責任單位人員的責任義務,規定了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

“該規定的出臺實施,是我省反腐敗制度建設的又一重要成果,必將進一步規範領導幹部履職用權行為,淨化湖南的政治生態。”省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

各地各部門各單位還結合實際,制定出實施細則。省國資委重點聚焦國企工程建設領域潛在風險和違規違紀行為,出臺《關於規範省屬監管企業工程建設領域管理堅決抵制“提籃子”現象的規定》,堅決杜絕“提籃子”工程,杜絕資質外借、掛靠聯營等行為,建立健全工程建設項目全程紀實制度,全面規範工程建設招投標管理,嚴肅查處圍標串標行為。長沙市委下發《開展利用領導幹部職務影響力“提籃子”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列出“提籃子”行為負面清單,聚焦重點領域開展全面清查,堅決斬斷“提籃子”黑手。

源頭反腐,警示教育也絲毫不能放鬆。幾乎在“提籃子”“禁令”發佈同時,一場場嚴肅的警示教育會在各系統各單位接連召開。對案情的抽絲剝繭,不是為了看熱鬧,是為了築牢防線,在“長久立”上更加完善。

“還在給老闆站臺打招呼、為親朋好友‘提籃子’嗎?”在省自然資源廳的警示教育會議上,大家以案為鏡,全面剖析了陳三新的典型問題。省自然資源廳黨組書記、廳長王一鷗坦言:“巡視整改不僅是紀委監委的責任,只有各相關部門都切實扛起責任,才能真正形成整改合力,實現根治頑疾。”一名參加完警示教育會的幹部表示:“‘提籃子’看起來巧妙,代管財產看起來隱秘,只不過是掩耳盜鈴罷了。任何違紀違法行為,在黨紀國法面前,都將無處隱藏。”

“縱觀世界各地,‘提籃子’的行為都不同程度存在,但制度越完善的地方,這樣的行為就越少。‘提籃者’經常講出冠冕堂皇、貌似‘合理’的理由,相對於那些直接行賄受賄的腐敗行為,往往更具隱蔽性。打擊‘提籃子’,要求我們在制度建設上要更加完善。”湖南省廉政智庫首席專家王明高教授建議,下一步,可進一步建立和完善金融實名制度、公民信用保障號碼制度,並實現全國聯網,逐步構建“守信者褒、失信者懲”的社會信用機制,有助於將“提籃子”整治更好落到實處。

■短評

高舉“手術刀”點亮“無影燈”

張斌

利用職務之便,使出花樣手段伸手撈錢,搞利益互換,在“與人方便”的過程中,自己也慢慢腐化墮落,他們的所作所為,扭曲了正常的政商關係,對政治生態造成極為不良影響。這就是“提籃者”的“江湖”,其中充斥著爾虞我詐、勾心鬥角,見不得光,更見不得人。

湖南以雷霆萬鈞之勢,力斬“提籃”黑手,可謂多管齊下、勢頭強勁。但整治“提籃子”現象,不可能畢其功於一役,必須堅持久久為功、打“持久戰”。

一方面,我們要高舉“手術刀”、點亮“無影燈”,既懲治違紀違法的幹部,又懲處穿針引線的“中間人”,既打擊受賄者,也打擊行賄者,讓勾結牟利的各方“竹籃打水一場空”。另一方面,要不斷建立完善制度體系,用“制度之手”切實管住權力之手,構建“親”“清”的新型政商關係,讓各種“圍獵”無機可乘,不斷剷除“提籃子”的生存土壤。(來源:湖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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