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农村土地要三十年不变?

黄帝251029575


天一阁农业|农村土地30年!

我国的农村实行的是“土地承包关系三十年不变”的原则,此原则的目的是为了稳定承包关系,鼓励农民增加投入和产出,最大限度的减少农村土地的荒废。

1988年,当时为了完善农村土地的承包关系,开始实行第一轮的承包制度,时间是十年;然后到了1998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的明确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三十年不变的原则,而这三十年是从1998年到2027年,所以,等到下一轮土地调整,还需10年。

30年不变是为了稳定承包关系,就是无论农村家庭是新增人口还是减少人口,其承包的土地总亩数是不会发生变化的,主要是为了防止耕地的减少,是一项求稳的政策。

可能有人会问:“到了2027年之后,农村的承包地该怎么调整呢?是否还会继续实行土地承包关系三十年不变呢?现在没地的农民是否有权利能够享受到土地承包权了呢?

第一:没有地的农民在过10年也不会分得土地。

第二:土地十年以后还是以户籍为单位,不管是人口的新增还是人口的减少都不会影响土地的减少,只有在一个户口全部消亡的情况下村集体才能将土地收回。

第三:十年以后,大多数农民的后代可能都在城镇生活了,已失去了对于土地的依赖,如果此时引入市场机制,土地可以自由流转,那就是按市场行为办事了,有可能实现少部分人经营大面积土地的情况,中国的农业会有一个很大的提升。





天一阁农业


农村土地延长30年不变,是通过充分考虑认证而决定的,我们先看一下为什么要延长?

1、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确立或,土地变得活了起来,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同时促进农业不断向前发展,十九大报告指出: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重点是保持农民对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并长久不变,这个就说明土地政策不会变。

2、现在农村快速发展,加长农村土地30年不变,给农民一个定心丸,有利于激发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吸引资金企业一起来盘活农村经济和土地的流转,加快农村的发展进程。

3、延长30年土地不变,有利于未来农村土地制度做进一步完善预留了空间,新一轮承包期到期,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之时,到时候在处理就容易很多。

4、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为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实现土地资源流转,解决农民承包权的“稳”与经营权的“活”创造条件。

5、延长30年土地政策,有利于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形成,为我国农业向强发展奠定基础。


村野小二


三十年不动,反映最强烈的一个问题,就是死人有地,而新生的人口为什么没有地?

我想说,国家的任何政策只能是大合理小不合理。没有绝对的合理。

死人(正常死亡的人)有地,那一代人,都是吃过苦,受过累的。他们生活的那个年代,农村还是生产队或联产承包制,农民生产的粮食,绝大部分是要上缴给(皇粮,公粮)国家的。他们拼死拼活,而且没有享受到今天的幸福生活,可以说他们当牛做马一辈子。没有退休金,没有养老金,没有医疗保险,享受不到国家任何待遇,还任劳任怨的工作。

今天,他们离去了,土地留给了儿孙们耕种。三十年不动,也算是国家给死去的老人,一点补偿吧,儿孙收益。况且,目前种地效益都不好,不付出也没有收获,都是要付出劳动汗水的。

所以我想说,新生的婴儿没有土地也不吃亏,毕竟死去的老人,为国家做出过贡献,甚至一生都贡献给了国家。新生的孩子不仅没有贡献,还享受到国家的好多优惠政策,何需抱怨!

在说说不动地的好处。一是稳定。

不动地,对国家来说,没有什么影响。分给张三是种,分给李四还是种。只要土地不荒废。国家就没有损失。

而动地,需要测量,开会,抓阄,再分配。浪费物力,人力和财力。而且每次动地,都会发生冲突。

现在你应该理解为什么国家三十年不动地的原因了吧!

欢迎大家来点评!来探讨。





JIAGUANGXI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农村土地承包的制度变迁历史。1984年中央的一号文件指出,要延长土地承包期,一般应该在15年以上,这也就是第一轮承包;到了1993年,中央文件又将经营期限延长到了30年,也就有了我们现在常说的“三十年不变”,这也就是第二轮承包。在第一轮承包期间,也就是第二轮承包之前的1987年,中央在贵州省湄潭区设立了农村改革试验区,其中一个重要的改革成果就是与农民协商接受承包田的“生不增,死不减”,也正是因为有了这次试验,才有了第二轮承包中“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出台。

之所以要稳定土地的承包关系,目的一方面在于保障农户的利益;一方面也鼓励农民增加投资,投资培养地力,如果土地随时调整,那么农户很难放心地对土地进行投资,而且很可能会对土地进行过度开发,最终导致土壤环境下降;同时也是为了减少土地细碎化程度的再度加剧,在承包土地时,为了确保公平性,各个村庄都将土地进行分级,然后各级平均分配,这样一来分配到农户手中的土地本身就十分零散,如果还随时进行调整,细碎化程度会更加恐怖,完全不利于我国农业发展。

最后需要提出的是,虽然在1987年的时候,农民群体同意了“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做法,但是就目前来看,这一点已经很难在达成共识,因此,如何探索出一个新的土地承包制度,给予农民更多的选择空间,也是当下土地制度改革的一个重点。


韩一军


为什么农村土地要三十年不变?



自古以来,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俗话说得好:“丑妻、薄地、破棉袄,人生三件宝”,农民有了那一亩三分地,就不愁吃,至少饿不死!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经济的迅速发展,农民也有了城市人一样的就业机会,渐渐地离开了土地,到城市里打工赚钱,甚至自己当起了老板。

土地的微簿收入已经不能支撑一个家庭的开支,开始出现了土地撂荒现象,国家为了稳定农业生产,鼓励农民种地积极性,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并且予以土地确权,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大稳定小调整,并且土地承包权可以继承,任何形式的占用农民的土地都需要有偿征用土地。



总之,农村土地三十年不变,确保了农民的切身利益,鼓励农民种地积极性,舍得投入种植,也稳定了农业生产!关注宗元!🙏👍👍👍


宗元


我们大家都知道,第一轮土地承包是1984年到1998年,第二轮从1998年到2027年,但是第一轮土地承包期满后,国家没有经过调整直接延长30年。为何采取这些举措原因有以下几点:

1,承包期限过短,不利于调动承包者的投入,和开发的积极性。

2,反映了广大农民的期盼,既可以安下心来生产,又可以顺利的把土地流转出去,安心到城里务工。

3,30年,是最佳年限,过短,不利农业投入,和设施发展,更不利于土地流转规模经营。过长,不利于土地的再分配,不利于新增人口的合法权益。


寂寞沙洲35444


第一,源于法律的规定,《土地承包法》2002年实施以来,一直执行的是三十年,效果较好,刚好合适,符合农村实际情况,时间太短,如三年一小调,五年一大调,不利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期限太长,不利于土地利用方式的调整,说实话,三十年刚好。

第二, 可以消除农民的疑虑,农村土地承包制度30年不变政策,特别是中央一号文件确定,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让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这颗“定心丸

‘’让农民了解到,中国家庭联产承包制度是一贯的,中国的土地制度再也不会回到“人民公社”,土地的使用权必须归农民,因此,可以放心大胆地进行生产经营,不用担心有一天政府会把土地收回去。

第三,可以鼓励农民进行长远性投资,农民可以改良土壤、兴修水利、增强土壤肥力以及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等,这样,对国家来说,既可以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也可以保障粮食等农作物的生产。

第四,可以使土地流转有序进行,土地的期限三十年,作为承包人可以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以地入股,用地抵押,土地可以获取更大效益。


土地佬儿



农民是以土地为基本生产资料的,土地又是需要维护和保养的。

无论土壤肥力还是耕作环境都需要农民去保持它的有序长期发展。

农产品的生产周期长,见效相对于其他行业要慢,投资比重也高。

土地又被列入农民经营
的资产,可以抵押借贷资金,需要一个稳定的金融环境。

综上几点,土地就是农民的命根子,只有土地政策稳定,农民的生产经营积极性才能最大化的调动起了,才能够让农业有序健康发展。

咱们又是一个农业大国,曾经有无商不活,无农不稳的说法。三农稳定,国家才有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与保障。

至于为什么是三十年!我给你一个准确的别无雷同的答案:人~三十而立,还有云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一说,如果定四十年由于河流变化,你的地跑到河对岸去了怎么办?


赶着牛车逛街


这是一个很多人都存在疑问且值得广泛探讨的问题,作为一从事国土方面工作的人,对此也有着一些自己的认识和思考,在这里与大家进行一个交流。

这个问题虽然很短,得实际上包含着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农村土地为什么不变?第二个是为什么不变的年数是三十年?咱们一个一个来说。

先说第一个,为什么保持长期不变

改革开放后,我国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承包到户,交上国家的,留下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村生产力得到了极大提高。

然而,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这项制度逐步暴露出来一些问题,比如一些地方频繁调整土地,农民感到土地今年是自己的,明年就不知道是谁家的,不舍得往地里上肥料,不用心改造改良土壤;因农业现代化需要,发展起来的一些农业大户,更是不敢投入农业设施花费。

针对这种情况,国家曾下发过一个禁止频繁调整土地的意见,土地只能小范围调整,但还是不能保持土地的稳定,达到人们的预期,并且因调整土地会带来这样或那样的矛盾。

第二轮土地调整时,为了确保农村土地稳定和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国家规定了30年不变的政策,明确提出“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再说第二个,为什么年限定为三十年

实际上,规定三十年不变的年限有两次。

第一次规定三十年年限是第二轮土地调整时,大概是在1997年。这一次提出三十年,一是因为三十年是一个较长的年限,能确保土地的稳定性;二是当时考虑到三十年家庭人口会有较大变化,到时是否调整土地再看情况;三是时间太短了频繁调整会造成很多矛盾。

第二次规定三十年年限

是去年,这是因为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发展,需要保持土地承包权的长期稳定,第二轮承包结束的时间是2027年,再过三十年是2056年,这与我国的强国目标相契合,到那时国家会进入一个新的状态,土地如何调整再看到时的情况吧。

(国土人说土地事儿。解析土地法规政策,追踪最新国土动态,解疑土地矛盾纠纷,维护大众土地权益。敬请关注我的头条号“土人雷语”,欢迎私信交流。)


土地观察员


农村承包土地上个三十年己快到期,国家出文再延续承包土地三十年,这是件好事,能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有几个问题大家探讨一下。一,先期承包三十年内对出生的人口,是否在这次三十年承包期给予承包土地。二,对先期承包三十年内死亡人员的土地是否收回。如果这次延续三十年承包土地不给出生人口,死亡人员也不收回土地。就不合理,现在种地收入低,出生人口上学,吃饭,医疗,都依赖父母这点地维持生活,可想而知,会造成家庭困难。所以再延续三十承包土地就得解决上述问题。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