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规范治理 守护群众农产品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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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农产品是人民群众消费重点,一直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重点。2018年以来,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四个最严”要求,用足用好日常监管、专项治理和监督抽检等有力手段,推进食品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水平,守护群众农产品消费安全。

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规范治理 守护群众农产品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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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农产品销售主渠道规范管理。开展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管理提升行动和省级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化农贸市场创建活动。印发工作方案,明确规范和创建要求,在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面落实“四个一”标准,即完善一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立一个快检室,配备一块信息显示屏,建立一套入场销售者动态档案。督促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全面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信息公示等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四个一”标准已在全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得到深入落实,全市17处农贸市场通过县级初审和市级审核,将于11月上旬迎接省级验收。

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规范治理 守护群众农产品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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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抓好农产品大宗消费品种质量安全监管。根据我市消费特点,以韭菜、猪肉等品种为突破口,全面落实韭菜产品“双证制”措施,全面查验猪肉检验检疫“两证”,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信息公示等义务,接受群众监督。今年以来,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出动执法人员23635人次,检查食品经营主体20189家次,覆盖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超市等食用农产品经营场所,坚持源头治理,对销售环节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追查到生产加工或屠宰源头;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部门,食品销售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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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规范治理 守护群众农产品消费安全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规范治理 守护群众农产品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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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食用农产品安全技术保障能力。充分发挥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作用,排查食品安全问题隐患。按季度制定全市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抽检工作方案,对粮食及制品、蔬菜、肉及肉制品、乳制品等品种全面实施抽检。截至目前,食品流通环节已完成市级抽检7100批次,提前完成全年任务目标。配合完成国家级和省级鸡蛋、银耳、蒜薹、水产品、蔬菜等监督抽检628批次,对不合格批次均依法进行核查处置。举办“食品快检进市场进社区进乡村”和“你送我检”活动,近两年已免费为群众快检4.6万批次。以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为契机,推动商场超市快检室建设和快检设备配备,提升商超食品快检能力。截至目前,全市已有34处大中型商超建设快检室或配备快检设备,主城区大中型商超建设快检室配备快检设备的比例已达60%。为民快检的系列措施,增强了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参与度、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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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能力。以我市全域推进“双安双创”为契机,联合畜牧、渔业等部门,通过警示信息、宣传专栏、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消费知识,提高群众依法维权能力。今年以来,共举办畜禽肉安全消费等食品安全宣传活动135场,发放宣传材料2.6万余份,受众群体已覆盖全市。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建议、提案,将办理工作作为丰富监管措施、提升监管能力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所承办的议案建议、提案均获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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