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審“港獨”叫囂“明年繼續搞活動”,背後誰在撐腰?

受審“港獨”叫囂“明年繼續搞活動”,背後誰在撐腰?

19日,香港開審非法“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等9人。消息傳來,香港市民和正義人士無不拍手稱快。

在此案之前,已先後有250多名被告被帶上法庭,100多人罪名成立。不過,這次對於“佔中九醜”的審判,還包括煽惑他人做出公眾妨擾等罪名,是之前相關案件都未曾提控的新罪。據知情人士透露,該違法行為性質惡劣,法官最高可以判處每名被告7年監禁。

正義或許會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非法“佔中”過去數年,犯罪頭目終將收穫法律制裁,實在大快人心。正如《大公報》所言,長達79天的違法“佔中”是情節最為惡劣、性質也最為嚴重的一幕,從根本上破壞特區的法治基礎,撕裂社會、分化人心,其所造成的嚴峻傷害是難以言喻的。

受審“港獨”叫囂“明年繼續搞活動”,背後誰在撐腰?

然而,面對鐵一般的違法事實以及可以預見的鋃鐺入獄,這幾名跳樑小醜不但拒不認罪,還藐視法律、公開煽動“明年繼續搞活動”。如此囂張的氣焰,讓人不禁想問:到底是誰給了他們勇氣?

香港理工大學講師陳偉強的一番話直戳現實:非法“佔中”幕後黑手兼最大金主的壹傳媒負責人黎智英仍然逍遙法外,故令戴等人誤以為不會被重判,故如此大言不慚。不排除個別人心懷投機,但從更深層次看,“23條立法”沒有落實才是“港獨”勢力無所忌憚的最大症結。

根據第二十三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不難預見,只要“23條立法”完成,之後但凡出現類似行為,違法分子將毫無懸念地受到嚴懲。晚香港2年成立的澳門特區已經在2009年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而且立法會是高票通過。而香港特區成立已經21週年,至今不見時間表。這種不正常的情況還要持續多久呢?這個漏洞不抓緊彌補,我們就只能眼瞅“港獨”分子興風作浪、煽動暴力,警方也只能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名處之,法律的懲戒力度與震懾作用大打折扣。

受審“港獨”叫囂“明年繼續搞活動”,背後誰在撐腰?

如果說跳樑小醜令人不齒,那麼某些西方政客的表演更值得警惕。在該案開審前,英國部分議員批評特區政府,聲稱要對香港9名“亂港分子”的案件進行辯論,還藉此譴責特區政府控告“亂港分子”的罪名“空泛模糊”。這一荒誕說辭立馬遭到特首林鄭月娥的嚴正反駁,也引發香港各界人士的強烈憤慨。

眾所周知,對犯罪分子的控告審判是一個國家或地區司法獨立的重要方面。某些西方政客的無理髮難,說穿了就是打著“捍衛香港法治和司法獨立”的幌子,做著干預香港司法獨立、破壞香港法治的勾當。

動輒拿“民主”“權利”說事的套路,再次暴露出西方國家的“雙標”嘴臉。試問,德國允許支持納粹的言論自由嗎?西班牙允許加泰羅尼亞進行獨立公投鬧分裂嗎?難怪有人指出:世界上只有兩種邏輯,一種是邏輯,一種是西方邏輯。

你永遠叫不醒一個裝睡的人。我們不期待扭轉某些人的偏見,但任何人也不要低估我們捍衛“一箇中國”的決心。不信,就等著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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