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盛文化創意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美盛文化創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美盛文化”或“公司”)2018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於2018年11月3日發出通知,並於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0日採取現場表決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其中,現場會議於2018年11月20日下午14:00在浙江省新昌縣美盛文化創意股份有限公司會議室召開;2018年11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2018年11月19日下午15:00至2018年11月20日下午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

現場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董事長趙小強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出席了會議,浙江嘯天律師事務所指派律師出席本次股東大會進行見證,並出具法律意見。會議召集、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或股東代理人共有15人,所持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為568,422,944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62.4934%,其中:(1)現場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5人,所持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為568,269,744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62.4766%。(2)通過網絡投票系統進行有效表決的股東共10人,所持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為153,200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0.0168%。上述出席公司本次股東大會人員的資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會議審議並形成如下決議:

1、《關於回購公司股票的預案》

1.01 回購股份的方式

同意568,422,944股,反對0股,棄權0股,同意股數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100.0000%。

出席本次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1,278,582股,反對0股,棄權0股,同意股數佔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效表決權總數的100.0000%。

1.02 回購股份的用途

1.03 回購股份的價格區別

1.04 用於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以及資金來源

1.05 回購股份的種類、數量及佔總股本的比例

1.06 回購股份的期限

1.07 回購的有效期

本議案為特別決議事項,獲得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股份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審議通過。

2、《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回購公司股份事宜的議案》

浙江嘯天律師事務所律師到現場見證了本次股東大會,並出具了法律意見。該法律意見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股東大會規則》等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和召集人資格合法有效;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創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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