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原因導致農民無地!兩類人將永久失去土地,一類人可獲得土地

土地是農民的根本,離開了土地農民的生活都將面臨嚴重的問題,但是現階段越來越多的農民成為了無地農民,所以國家也在通過土地改革、未增加無地農民的社會福利保障等來改善無地農民的生活,給予他們全方位的保障,不過想要解決無地農民的土地問題,就必須要先了解到這部分農民成為無地農民的主要原因,其實出現無地農民主要是由於以下三大原因:

三大原因導致農民無地!兩類人將永久失去土地,一類人可獲得土地

1、二輪土地沒有分配到土地:目前我國土地承包經營權都是依據在1997執行的二輪土地承包分配來確定的,不過有一部分農民在二輪土地承包分配時,由於各種原因並沒有獲得承包地,同時還有一部分農民朋友在二輪土地承包分配之後,才將戶口遷回農村,這一部分農民也沒有獲得承包地,所以就導致了無地農民出現!

三大原因導致農民無地!兩類人將永久失去土地,一類人可獲得土地

2、農村土地被徵收:現階段還有一部分農民是由於徵地拆遷等問題導致失去土地,這一部分由於土地被佔用之後,並沒有選擇重新分配土地,而是選擇了經濟補償,所以也成為了無地農民!

3、將農村土地交回農村集體組織:現階段國家出臺了農村土地有償退出等政策,同時由於戶口遷入、遷出等問題,一些農民朋友將農村的土地交回了農村集體組織,這一部分人也成為了無地農民!

三大原因導致農民無地!兩類人將永久失去土地,一類人可獲得土地

瞭解清楚成為無地農民的原因之後,那麼無地農民又應該怎麼辦呢?還能夠在獲得重新獲得農村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嗎?對於農村土地被徵收以及將農村土地交回農村集體組織的人來說,將會永久失去農村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就土地徵收來說,由於農民朋友已經獲得了經濟補償,並且自願放棄了農村土地承包權,所以這一類人將會永久失去農村土地承包權;而對於將土地交回農村集體組織的農民而言,在《農村土地承包法》中第二十九條規定:承包方在承包期內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內不得在要求承包土地!由此可見,這來拿過來讓將會永久失去農村土地!

三大原因導致農民無地!兩類人將永久失去土地,一類人可獲得土地

而對於在二輪土地承包分配時沒有獲得農村土地的無地農民來說,《農村土地承包法》的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也規定了:經過農村集體組織成員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員同意之後,可以將農村集體組織預留的機動地、依法開墾的土地和承包方依法自願退回的土地,調整承包給新增人口!所以這部分無地農民朋友可以通過這種方式來獲得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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