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足協將實施工資帽:涉及“注資帽”“薪酬帽”“獎金帽”“轉會帽”,作用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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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超新政的報道引起了全國球迷的熱議,看評論是反對並吐槽的居多。那麼這些措施實施後到底會是什麼情況呢,我們不妨來展望與想象一下對聯賽的影響。

據新華社11月20日報道,包括“注資帽”“薪酬帽”“獎金帽”“轉會帽”等措施即將實施。業內人士認為這些規定是針對近年來職業俱樂部存在的盲目投資、“天價轉會費”和部分球員過高薪酬、簽署“陰陽合同”、逃避稅款及欠薪等情況推出的控制措施。

首先看“注資帽”與“設定盈虧平衡線”,要求是用三年時間把俱樂部的投入降低到合理水平。假設要求是後面三年的每年投入降到每年投入小於10億,那麼以2018年因加大引援力度而投入32億佔據投入第一的國安為例,目前俱樂部的工資等日常費用在15億左右。那麼首先下賽季的引援費用將會大幅下降,球員交換的方式會更多的採用,而外援基本不再更換,國安球迷喜歡的索里亞諾很可能得以留下。其次因為無法出現利潤那麼需要出售一些像于大寶等老將或位置重疊的超過U23的像韋世豪以取得財政平衡,否則支出將會得到更大的限制,某些方面來說將加快球員的更新換代,無法買到國內頂尖球員則會讓俱樂部的青訓得到更大程度的重視。另外的作用是防止我們出現像內馬爾3億歐轉會等失控的情況出現。

“薪酬帽”與“獎金帽”可以看做為相同的措施,就是限制了球員的收入,要求是控制薪酬總額佔總支出的比例限額。2019賽季所有國內球員重新簽訂勞動合同,薪酬待遇按稅前金額及新的標準重新簽訂。個人認為暫時不會對現有的外援進行降薪處理,這會引起國際糾紛,但是合同期滿了就只能按新標準來執行了,否則控制薪酬總額後國內球員的薪酬就會降低更多。那麼我們再設想一下,現有的大牌外援合同期滿後都會離開中超,而再買入時受“轉會帽”及“注資帽”的限制,今後中超球隊買入的都會是500萬歐以下年輕潛力股,買入成名外援球星將大幅減少,而相比之下買入年輕的潛力球員則更能給比賽帶來活力。而國內頂尖球員則會為更好的待遇出國踢球,這也有利於為中超培養出超級球星。

從以上分析來看,提高青訓的重視程度,控制球員收入的無限增長,使用更多的潛力外援,推動國內頂尖球員的留洋。個人認為這些都是對聯賽的發展有極大的意義。但是也希望管理層一定要考慮保持聯賽的精彩程度,視聯賽的承受力適時逐步推進。





EverGeorge


中超去泡沫化是大勢所趨,但是,重新簽訂該合同有問題,最關鍵的仍舊是監管,監管不力,損害的將是守規矩俱樂部的利益。

策劃已久的中超限薪已經逐漸浮出水面,此次涉及俱樂部投資(注資帽)、球員薪酬(薪酬帽)、獎金(獎金帽),以及引援調節費(轉會帽)四個層面。

應該說,這是大勢所趨,畢竟中超泡沫化已經非常明顯,俱樂部動輒投資20多個億,所追求的往往卻是短期效應,實在對中國足球有害無益,同時,因為過度投資,國內轉會市場本土球員的價值,和國際轉會市場本土球員價格嚴重倒掛,同時外援價格嚴重溢價,同樣有著極大的危害,至於引援調節費,同時和外匯管理相關。

所以,政策出臺是必然的。

不過,其中一個問題是,中國足協規定:“2019賽季所有國內球員重新簽訂勞動合同,薪酬待遇按稅前金額及新的標準重新簽訂。”這一點有極大的問題,如果只是更改合同的格式,將稅後金額更改為稅前金額,那是沒問題的,但如果按照新的標準(比如500萬限額)重新簽訂,將嚴重侵犯球員的利益。

當然,這一點究竟該如何操作,還是要看最終的規定。

不過,此次限薪政策,最大的問題仍舊是監管,從引援調節費的執行來看,監管已經成為難題,很多俱樂部利用各種方式迴避引援調節費,同時,在球員薪酬和獎金髮放上,很多俱樂部也有特殊的辦法。客觀來講,單單依靠中國足協,根本無法做到有效關鍵,除非各部門聯動。如果無法有效監管,那麼損害的反而是守規矩俱樂部的利益。


足球報陳永


11月20號,就在中國國家隊同巴勒斯坦國家隊的比賽開始之前,中國足協通過新華社公佈了《中國足球協會職業俱樂部財務監管規程》,並配套推出2019-2021年職業俱樂部財務監管指標,涉及“注資帽”“薪酬帽”“獎金帽”“轉會帽”。

本人看到了其中的具體措施,可見足協的這一具體舉措看上去很美,但要真正地實施起來,確實還有一定的難度。

設置俱樂部投資人注資限額(注資帽),但是這個限額究竟是多少?並未公佈,和目前俱樂部整體投入相差會有多少也不得而知。現在中超位於前列的俱樂部的年投入差不多在二十億左右,而其中大牌外援的薪水就佔據了其中很大一部分,如果這個限額低於中超大牌外援的整體薪資水平,那麼實際上等於變相的驅趕大牌外援離開中超,這對中超的整體水平發展反倒不利。

二是統一俱樂部財務記賬規則,設定盈虧平衡線,提高俱樂部經營收入。這個等於沒說,因為現在中超各俱樂部基本上都是在做賬,都是依靠俱樂部母體的投資,從而把俱樂部的盈利水平做得漂亮。

三是設置球員薪酬限額(薪酬帽)。具體措施包括:設置中超、中甲、中乙俱樂部薪酬總額佔總支出的比例限額。2019賽季所有國內球員重新簽訂勞動合同,薪酬待遇按稅前金額及新的標準重新簽訂。

不得不說這是一個典型的沒有契約精神的決定。為什麼此舉只針對國內球員,那就是足協自知理虧,不敢把這一大刀砍向外援身上。可憐的國內球員在之前拿過了多年的高薪之後,這一次也只能忍辱負重,無法和足協甚至更高層抗衡。之前簽訂的合同全部作廢,那就意味著球員的收入將減少不止一半。中國足協要給球員降薪的這一舉措,確實應該點贊,但是等目前的合同全部履行完,在簽訂新合同時再逐個調整,豈不是更好?

四是設置單場獎金限額(獎金帽)。2019賽季,各俱樂部同時大幅降低獎金,單場獎金限額由各俱樂部共同議定,賽季初須對獎勵標準進行公示,禁止以其他名目發放比賽獎金,嚴禁現金髮放。

每傢俱樂部的屬性以及大小和賽季目標不一樣,如此一刀切地將獎金水平劃齊,略微有失公允。當然各傢俱樂部也可以另外的形式來對球員發放獎金,現在很多球員都有自己的店鋪,如果俱樂部高層想發獎金的話,完全可以整天光顧店鋪來消費的方式向球員發放獎金,這個又如何監管?

五是設置球員轉會限額(轉會帽)。2019賽季繼續執行原有的引援調節費政策,即:中超、中甲俱樂部引入外籍球員資金支出不超過4500萬元/人次,引入國內球員資金支出不超過2000萬元/人次。對於2018賽季處於虧損狀態的俱樂部將收取等額的引援調節費,處於盈利狀態的俱樂部不需要繳納引援調節費。

在2018賽季之前足協就曾經收取的調節費,但調節費收取的多少至今未向社會公佈。現在又說處於盈利狀態的俱樂部,不需要繳納一元調節費,那麼任何一家中超俱樂部都具備將自己的盈利水平做成盈利的手段和條件。

六是規範管理球員合同,堅決打擊陰陽合同和逃稅漏稅行為。中國足協將聯合國家稅務總局等部門予以監督查處。

這個喊了不是一次兩次了,但為什麼屢行屢禁,屢不禁止?關鍵還是要看中國足協是否真正的想管如何去管,光靠這樣的口號肯定難以徹底實現。


鄉下人看球


這個事情其實不該從管理層面強制出臺管理政策。限薪影響了球員個人利益,雖然說目前國內球員的身價大部分都是虛高,但是不應該出臺這些管理文件。球員的價值由技術,年齡,經驗以及市場需求等所構成,這樣一來好的外援進不來降低了聯賽的觀賞性,同時又影響了國內球員像外援學習的機會,長此下去對中國足球沒有什麼好處。足球是一項需要遵循市場規律的經濟投入,不要人為干預,隨著市場的成熟和穩定它自然會向好的方面發展。俱樂部投資人都會有自己的規劃,它是項運動而不是某一個部門,沒必要去這麼細緻化管理,中國足球應更加開放,足協要做的是調控全局,而不應該參與到市場當中去。人為干預只會適得其反。


走廊裡的最後一盞燈


這幾頂帽子具體內容如何,相信大家已經通過相關報道有所得知,這裡我只簡單說說自己的觀點:

一 早就已經有這樣的帽子了。這幾年的軍備競賽,其實到多數投資人已經不堪重負,現在中超保級七八個億起,中甲普通球隊一個億起,真金白銀,有多少企業負擔得起?不限制,中國足球很難長遠發展。

二 投資人,包括球迷意見最大的,當然是國內球員價格虛高。就像廣州恆大22歲的胡睿寶,經過經紀人包裝以後,居然年薪已經達到300多萬美元,如果說他是個極端例子,那麼一些年紀輕輕的隊員動輒幾百萬的年薪,早已經是司空見慣的事情,這個泡沫,遲早是要刺穿的。

三 如何監督和執行的問題。光靠中國足協一家當然不行,不過從中國足壇一系列的動作看,基本屬於言出必行,畢竟各項措施的原動力在哪裡,大家都清楚。

四 其實投資人會歡迎這樣的政策,球員們當然不願意,但是畢竟是社會主義聯賽,相信球員們也懂得胳膊拗不過大腿的現實,至於外援,他們有國際足聯罩著呢……

五 合同全部作廢?是否違反《勞動合同法》?勞動法裡面有一條:除非客觀條件發生重大變化,那麼行業政策調整,是屬於“客觀條件”還是“主觀條件”呢?這還真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但最終,領導說了算。

六 所以,最後還是閉嘴吧。


白國華


我說呢昨晚上的比賽球員的發揮判若兩人是的 心跟本都不在壯態 也不怪球員的發揮 平了正常 進不了世界盃更正常 我還是看歐洲聯賽吧一樣能給我帶一定的快樂 理解球員和裡皮老爺子不容易 踢球是很風險的運動 為什麼要高工資呢是有一定的風險的


王桂華17


中超限薪已經浮出水面,此次涉及俱樂部投資(注資帽)、球員薪酬(薪酬帽)、獎金(獎金帽),以及引援調節費(轉會帽)四個層面。現在確實不好評判這個政策的好壞,總得來說有利有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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