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中院召开审委会 市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

新乡中院召开审委会 市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

加强交流,增强共识,共同难护社会公平正义。10月25日下午,新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袁荷刚主持召开该院2018年第32次刑事专业审判委员会会议,就一起刑事抗诉案件进行讨论。新乡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许晓伟首次列席会议。

袁荷刚指出,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也是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特别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基本要求,有助于增强检察院对法院判决裁定公正性的法律监督,提高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审理的透明度,确保判决裁定结果客观公正。

袁荷刚调强,这次市检察院许晓伟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既是履行检察院的监督职能,也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躬身亲历,对于法院和检察院共同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司法公正,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今后,法检两院要将这项工作继续进行下去,不断推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以加强沟通,实现共赢,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许晓伟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制度意义重大,不仅有助于法检两院消除分歧,增加共识,统一司法标准尺度,共同确保案件质量、维护司法公正,还是当前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和检察工作谋求转型发展的新形势下,深化审判监督、支持审判工作的有效途径。

许晓伟强调,希望我们同级“两院”之间、“两长”之间,多沟通、多交流,经常通报重要案件和工作情况,相互学习借鉴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共同促进、相互提高,形成共同维护法律权威、共同捍卫司法公信、共同促进司法公正的强大合力,为共同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新乡建设,发挥应有作用、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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