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紀實之“一家五口滅門慘案”始末

大案紀實之“一家五口滅門慘案”始末

李煥文系山東省諸城市公安局2006年上網逃犯,曾夥同他人先後在山東諸城、昌樂、壽光、安丘等地,持槍搶劫路邊門頭房、糧房、貨車司機等,其作案40餘起,案值100餘萬元。

3月27日23時,臨河區公安局接到報案:建材城往東300米路北小張木龍骨廠發生命案,山東籍業主張建瑞一家5口被殺死在家中。

巴彥淖爾市、臨河區兩級警方的偵破工作隨即展開。經過初步勘察現場確定,47歲的張建瑞和40歲的妻子張明芳以及他們22歲的二兒子張永亮、8歲的女兒被殺死在木龍骨廠的兩間平房裡,23歲的大兒子張延亮被殺死在距離木龍骨廠100多米的另一處房間內。5人死亡的原因均為銳器砍擊致重型顱腦損傷,頸動脈破裂大出血死亡。

在案發現場,民警發現了一把帶有大量血跡的斧頭,現場有明顯翻動的痕跡,地上留有一張50元紙幣,經過現場勘查,發現留有一人的足跡。

經走訪調查和分析,案發時間在3月27日2時左右。殺害5人後,嫌疑人將大門裡外全部反鎖,並在大門上留言“小師,今天我有急事,不幹活”。警方判斷,熟人作案的可能性較大。

案發後,警方開始調查與死者張建瑞有利害關係、業務往來密切的人員。

經過走訪調查,曾在小張木龍骨廠打工的山東籍男子高樹福進入警方視線。3月初,高樹福突然辭掉了木龍骨廠的工作,26日又在現場出現過,案發後,其妻子也去向不明。民警在高樹福租的房內檢查時,在床下發現一雙黃色解放膠鞋,鞋底花紋與現場遺留足跡相同,並有血跡。

3月28日,警方在高樹福住房附近的農田裡發現一包衣服,上面有大量血跡,衣服內裹著一把粘有大量血跡的單刃刀。經房東辨認,衣服正是高樹福在案發當天所穿的衣服。

警方將發現的鞋、案發現場的斧頭、受害人的血樣送到自治區公安廳,經過DNA鑑定,衣服上的血跡和死者血跡相同。高樹福被確定為此案的重大嫌疑人。

高樹福的鄰居們不知道其在山東的準確地址,只知道他與張建瑞的妻子張明芳沾親。巴彥淖爾警方立即趕赴張明芳的老家山東省濰坊市調查,在當地警方的配合下查清,高樹福的真名叫李煥文,戶籍地為山東省濰坊地區壽光市田馬鎮獅子王村135號。

警方經過走訪調查得知,李煥文在3月26日共取款8200元交給妻子,並將其送上臨河到青島的班車返回原籍。隨後,到二手車交易市場將摩托車低價賣掉。

警方在出租車市場瞭解到,李煥文在3月22日曾經和一名司機聯繫租車要回山東,3月27日凌晨3時—4時間,李煥文多次聯繫該司機,在建材城見面後,讓司機開車到濰坊。

走到呼市後,李煥文聲稱車太慢,其岳母病重,讓司機送到白塔機場。下車時,他讓出租車司機等等,自己去看有沒有飛往山東的飛機。10分鐘後,李煥文告訴司機上午10時有飛機,讓其返回。

在呼市白塔機場,警方查詢後沒有發現李煥文的登機記錄。在對白塔機場附近的出租車進行走訪時警方得知,一名和李煥文體貌特徵相似的男子坐出租車在上午8時許返回呼市市區,在人民路二手手機市場下車,並要了出租車司機的手機號碼,去向不明。

後據李煥文交代,他在人民路二手手機市場花50元買了一部手機,50元買了一張卡,給山東的姐夫打了電話後將手機丟棄。

之後,李煥文花800元打了一輛沒有攝像頭的出租車逃至鄂爾多斯市東勝區,竄到公園裡邊藏身。

據瞭解,2002年,李煥文是山東省壽光市田馬鎮獅子王村的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但他並沒有讓村民們過上安定生活。在家中排行老四的李煥文,組織3名兄弟以及村裡部分村民,組成一個搶劫作案團伙,並持有4把制式獵槍。

截至2006年,李煥文及其團伙成員在山東諸城、壽光等地持槍搶劫40餘起,在搶劫過程中還用制式獵槍殺害兩人,重傷一人,涉案金額高達100餘萬元。經過當地警方全力追捕,其犯罪團伙中的兩名主犯(包括李煥文的三哥)已被當地法院執行死刑。

據臨河區警方介紹,李煥文具有很強的反偵查能力,為了躲避追捕,他還做了整容手術,親戚朋友都無法辨別其整容前後的照片。

面對山東警方的網上追逃,走投無路的李煥文來到臨河區,投奔張建瑞夫婦。在夫妻二人的包庇下,李煥文一直在張家的木龍骨廠裡打工。2009年農曆八月,李煥文的妻子也來到臨河區,在山東老家留有一個13歲的兒子。

據李煥文交代,他是在朋友的幫助下,冒名頂替他人辦理了臨河區的戶口,隨後又辦理了臨河區的身份證。

巴彥淖爾警方在昨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在此案的偵破過程中,發現了一些工作的薄弱環節,今後要在戶籍管理工作中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堵塞漏洞。

“在給張建瑞打工期間,張家人經常為難我。”在鄂爾多斯市東勝區公安分局,李煥文說到自己痛下殺手的原因時,幾次落淚。李煥文稱,他的腰不好,在給張建瑞打工期間想要買一輛車跑運輸,但張建瑞不允許,讓其繼續留在廠裡打工。“準備再開一家木龍骨廠,張家也沒有同意,他們怕我頂了他們生意。”

記者從臨河區警方瞭解到,李煥文在為張建瑞打工期間,兩人因生活瑣事逐漸產生矛盾和隔閡,李逐漸產生報復殺人、謀財的念頭。

然而,最關鍵的是,因搶劫被判處7年徒刑的張建瑞長子張延亮刑滿釋放後回到臨河,其威脅過李煥文:“如果你不好好幹活,有其它想法,我就會到公安局舉報。”李煥文害怕舉報後暴露身份,便產生殺人滅口的想法。

而就在事發當天,李煥文看到有貨車司機給張建瑞家中送來4萬元現金,他看到錢後便想殺人謀財。

接到公安部的A級通緝令後,鄂爾多斯市東勝區警方立即召開會議,全警動員,對轄區內的娛樂場所、洗浴中心、網吧、賓館逐一排查;加強路口堵卡,卡點增設警力,24小時盤查出入城區的大小車輛;各派出所對轄區內所有出租房屋及工地暫住場所逐戶摸排,並印製了上萬份協查通報張貼在各個社區,巡邏防暴大隊全警出動加強街面巡邏,交警部門在街面值勤過程中嚴格盤查可疑車輛及人員。

東勝區警方的密集排查、走訪工作迅速發揮作用。3月30日上午8時許,東勝區公安分局指揮中心接獲一條重要信息:在東勝區柴家梁氣象公園發現一名形跡可疑的男子。

接到報警後,東勝區公安分局副局長劉建平、富興路派出所所長李文清帶領民警迅速趕到現場。他們在氣象塔頂發現一名中年男子,右大腿外側放著長約15釐米的摺疊刀一把,左手腕外側割傷,處於深度昏迷狀態。警方立即對現場進行勘察,發現這名男子的相貌與A級逃犯李煥文極為相似。

警方決定在醫院全力搶救該男子的同時對其進行嚴密的監護看管,並緊急召開案情分析會,做出如下部署:組織技術人員對現場展開全面勘察;迅速查明這名男子受傷原因及其真實身份。

在醫院對這名男子進行搶救的同時,警方利用技術手段將其指紋進行了對比,並提取嫌疑人的血跡與巴彥淖爾市兇殺案進行技術比對。3月30日下午,好消息傳來:經過核查身份,該男子就是公安部A級逃犯高樹福(原名李煥文)。

經過搶救,李煥文甦醒,警方對其展開訊問。李煥文對民警的提問閉口不答,只是說“你們為什麼救我”。經過十幾個小時的僵持,3月31日凌晨,李煥文的心理防線徹底崩潰,稱自己就是巴彥淖爾市滅門慘案的殺人犯,真名李煥文。

“臨河滅門慘案”兇手李煥文,被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犯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犯搶劫罪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犯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5萬元,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同案犯李蘭青、李香蘭、楊鳳月犯窩藏罪、包庇罪,分別被判處2年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6年5月,被告人李煥文與李建民因在山東實施搶劫作案多起被山東省公安局網上追逃,後二人逃至巴彥淖爾市臨河區投靠李建民的親屬張建瑞。期間,李煥文做了雙眼皮和隆鼻手術,以隱瞞身份。2008年,李煥文化名“高樹福”,在被害人張建瑞的“小張木龍骨廠”打工。期間,他和張建瑞一家多次發生矛盾,產生殺人歹念。2010年3月26日,李煥文購買了作案工具伺機作案。3月27日凌晨2時,李煥文攜帶斧頭和刀翻牆進入“小張木龍骨廠”連殺一家5人,製造了震驚全國的“臨河滅門慘案”。

法院還查明,被告人李來青和李香蘭明知李煥文和李建民系負案在逃人員,為幫助二人逃匿,分別為李煥文、李建民提供並辦理了戶名為“高樹福”、“張志誠”的戶口。2010年3月27日,李來青和李香蘭發現張建瑞一家被殺後,唯恐李建民的身份暴露,為李建民提供1000元現金幫助其逃匿。

2010年3月28日,公安機關調查李煥文故意殺人案時,被告人李來青和李香蘭故意做假證明隱瞞李煥文和李建民的真實身份,阻礙案件偵破。被告人楊鳳月明知李煥文是負案在逃人員,用高樹福妻子“李玉香”的名字和李煥文一起居住生活,幫助李煥文掩蓋身份。

一審法院經審理查明,2002年1月至2005年4月,被告人李煥文夥同他人先後竄至山東省諸城市相州鎮、日照市嵐山區等地,採用持獵槍、鐵棍威脅等手段搶劫作案27起,其中多次持槍入戶搶劫,並開槍致死二人、重傷二人,搶劫人民幣70餘萬元和手機、金戒指、香菸等物品,並夥同他人入室盜竊現金10萬元。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一審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一審宣判後,李煥文未提出上訴,案件經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依法複核[3]裁定,報最高人民法院複核裁定,核准判處罪犯李煥文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並簽發執行死刑命令,於2012年11月30日被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中級人民法院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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