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茫,近500個政府被納入失信名單!怎麼辦?

“要抓緊開展專項清欠行動,切實解決政府部門和國有大企業拖欠民營企業賬款問題。”11月9日,李克強總理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提出要求。

看到這,讓人不免驚訝,政府也拖欠?在我們的認知裡,政府是公正、誠信的代言人,拖欠、失信只是針對自然人、企業和社會機構的。然而本著做徵信的職業敏感性,信仔還是嘗試檢索了一下“政府失信”。

一、驚天霹靂,政府也失信!

檢索結果顯示,從2017年到2018年近期,大量政府失信的報道赫然在列,顛覆了大多數人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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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不乏檢察院等權威機構發佈的政府失信文章。觀察者網、澎湃新聞等均有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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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目前的報道,竟然有480個人民政府赫然在列,其中也包括副省級城市、省會城市核心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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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管是20個,100個,還是480個,重點不是多少政府失信,我們真正關心的是,政府為何會失信?我們還能相信誰?

二、政府為何失信?

以上失信政府,失信原因多種多樣。最普遍的就是,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還有的是拖欠工程款,有的強拆違法拒不賠付,甚至有縣政府偽造證據妨礙抗拒執行,當然其中也不乏陳年積案。

1、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徐州市雲龍區人民政府,因為雲龍區市容管理局拖欠工程款35萬元及利息58065元,而被法院判決承擔連帶責任。2015年9月16日徐州市雲龍區人民政府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其情形即為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2、違法強拆拒賠

據(2015)遼行終字第00081號裁判文書顯示,遼寧瀋陽新民市人民政府 ,對原告種植的7.2畝23116株紫葉稠李實施了強制拆除行為,瀋陽中院一審判決,被告賠償原告地上種植物損失1155800元。後新民市人民政府上訴至遼寧省高院,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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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拖欠工程款

山西長治潞城市人民政府,因為欠337萬元工程款全部未履行,2016年8月28日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黑龍江伊春市伊春區人民政府,拖欠利息990餘萬及案件執行費、訴訟費,2015年4月13日,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4、偽造證據妨礙、抗拒執行

前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在一起執行案件中,偽造證據妨礙、抗拒執行。2016年12月3日,前郭縣政府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5、副省級城市,大慶市人民政府有10多年陳年積案

大慶市人民政府,失信所涉案件是2006年12月11日被大慶中院立案執行的,距今已10多年。其義務為:對大青竹外總公司進行清算,所得財產清償大連港公司425萬餘元,並負擔62538元。2016年5月31日,大慶市人民政府因為全部未履行義務,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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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會受到哪些限制呢?

最高法有規定,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高消費行為。

所以,人民政府被列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政府主要負責人就無法乘坐飛機、買高鐵票了。政府的許多工作將無法開展,招商引資、基礎建設、資金週轉等方面也被限制

當然,因個人需求,需要買房、買車,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

四、政府納入失信,亮起2個信號

執行難問題,已經連續多年寫入最高法工作報告。李克強總理也在最近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強調,要切實解決政府部門拖欠問題。這就意味著,要解決執行難,首先要向政府自身不規範執行“開刀”,全面清理積案。

其實,這件事也向我們傳達了2個信號:一是即使是政府,依然會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沒有例外,一視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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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雖然目前的失信政府數量很多,卻也從側面反映了高層從上往下根治執行難的決心。部分網友也針對此事表達了自己想法,認為這是個好的開始,是徹底扭轉“債權人要錢難”局面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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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高層也提出了,對地方、部門拖欠不還的,中央財政要採取扣轉其在國庫存款或相應減少轉移支付等措施清欠。相信執行難問題將一步步落實到實處,社會徵信體系將越來越完善,以後會越來越好。

聲明:本文中的失信政府名單來源於最高法的查詢結果,客觀展示公開數據及信息,不構成對文中出現政府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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