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汙染太嚴重,10個項目被停工,罰款10萬

洛陽市重汙染天氣黃色預警期間,未落實管控措施的10個工程項目,處理決定通報如下:

環境汙染太嚴重,10個項目被停工,罰款10萬

一、西工區保利大都會項目

對責任單位洛陽都利置業有限公司經濟處罰10萬元,項目停止施工7天。

二、高新區洛陽銀隆產業園項目

對責任單位洛陽銀隆新能源有限公司經濟處罰10萬元,項目停止施工7天。

三、洛龍區地鐵二號線體育中心站項目

對責任單位中鐵一局集團有限公司經濟處罰10萬元,項目停止施工7天。

四、地鐵龍門大道站燃氣管網改造項目

對責任單位中國水利水電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經濟處罰10萬元,項目停止施工7天。

五、洛龍區龍門高鐵站南綠化工地

對責任單位龍門辦事處核減經費10萬元,項目停止施工7天。

六、洛龍區龍門大道與高鐵橋交叉口東北角拆遷工地

對責任單位關林辦事處核減經費10萬元,項目停止施工7天。

七、環城高速洛陽東站提升改造工程

對責任單位中鐵七局集團有限公司經濟處罰10萬元,項目停止施工7天。

八、澗西區“四河同治”澗河段示範工程

對責任單位河南水建集團有限公司經濟處罰10萬元,項目停止施工7天。

九、澗西區中弘卓越極座項目

對責任單位洛陽星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經濟處罰10萬元,項目停止施工7天。

十、伊川縣世為住宅安置小區建設工地

對責任單位河南宏業光大建設有限公司經濟處罰10萬元,項目停止施工7天。

蓋樓可以,建設可以,但是要注意做好保護措施,君不見很多在建大樓都一直圍起來噴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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