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確定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工作中的問題有哪些?

農村土地確權以全面摸清農村土地、房屋的空間屬性和權屬屬性,並建立健全設立、變更、註銷登記制度為主要內容。目前即將進入尾聲,那麼在確定農村集體 土地使用權工作中的問題有哪些?

目前在確定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工作中的問題有哪些?

一、意識不足導致動力不足

目前,農村的大多數青壯年走到城市打工,而留在農村的很大一部分都是老弱病殘,他們知識有限,他們普遍認為只要有土地,能夠種田就行,並不關心土地的歸屬問題。由於對於土地確權的重要意義認識不足,他們對於該項工作的參與度並不高,甚至存在牴觸情緒,就這造成了政府相關部門在展開工作過程中出現了單方面努力的侷限,導致了工作動力不足,許多需要從農民自身來了解、調查的問題就出現了困難,嚴重影響了確權工作的進度。

二、部分相關工作人員業務素質有待提高

土地確權工作是一項巨大的工程,需要相關工作人員具備良好的專業知識和業務素質,而在實際的農村集體土地確權工作中,各級國土資源部門以及縣、鄉(鎮)、村相關政府部門等進行土地確權登記配合的工作人員專業素質不高、業務水平不夠,在確權工作過程中面對專業的問題無法及時解決,不能很好的跟農民進行溝通,甚至不瞭解確權登記的過程中,在登記過程中屢出現錯登、漏記等問題,不能很好的配合完成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及證書發放的任務,使得確權工作進行得被動緩慢。

目前在確定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工作中的問題有哪些?

三、工作機制不明確,責任機制不到位

儘管國家多次強調農村集體土地確權工作的重要性,但是縣、鄉(鎮)、村等各級政府部門對於該項工作還是沒有足夠的重視。

究其原因,主要是工作機制不明確,國家沒有明確規定土地確權工作流程、職能分配、工作任務等,因此,工作力度必然不足;與此同時,責任機制的不到位也導致相關領導幹部對確權工作的不重視,做好了沒有獎勵,做的不好或者不做也沒有相應的懲罰,這就是導致很多時候國家國土部門的工作人員在縣、鄉(鎮)、村奔走中消極配合,事倍功半。

四、歷史問題得不到解決,最新問題得不到改善

農村土地問題由來已久,歸屬問題得不到最終確認,儘管相關工作人員在確認過程中會調閱很多歷史資料、數據,但是時間是不斷髮展的,農村的土地歸屬情況也是不斷變化的,很多深層次的歷史問題不能得到很好的解決,部門隱蔽性問題很難發現並未得到妥善解決;舊的問題還沒有的解決,新問題卻不斷出現,一旦工作過程出現遺漏,在遇到新情況新問題時不能及時處理,就會埋下矛盾隱患,阻礙了確權工作的進行。

五、土地權屬界址不清晰,權屬糾紛得不到解決

在農村集體土地的確權工作彙總,一個重要的環節就是屬界址問題。權屬界址主要是指土地的界址點或界址線,是確權工作的前提,是確權登記的依據。這一問題如果處理不好,就會影響確權工作的進度和質量。土地的權屬界址與農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同時也影響著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濟發展。然而,農村實際存在的問題是,很多土地的界址不清晰,存在權屬糾紛的土地無法得到最終的確認。因此,工作人員不能對這類土地進行審核、登記,無法完成確權工作。

目前在確定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工作中的問題有哪些?

六、確權工作中存在敷衍,甚至腐敗現象

進行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的政府工作人員很多時候敷衍了事,不能夠深入瞭解土地的歷史狀況和現實情況,不嚴格按照法規政策辦事,甚至在確權過程中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現象,不能為農民辦實事,而是做表面工作,甚至,在確權實際操作過程中出現以權謀私、走後門等現象,引起很多農民的不滿,從而影響了工作質量,留下隱患。因此,政府機關工作人員必須思想作風過硬,切實保障農民權益,積極地為農村集體土地進行確權登記發證。

不過,目前很多地方已經開始組織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進行了自查自糾,主要包括:

1、工作完成情況;

2、制度建設及執行情況;

3、數據庫建設質量情況;

4、遺留問題調處解決情況。

相信在國家真確的政策引導下,各地方政府也將針對以上問題制定的解決措施,以真正保障農民的土地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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