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1200名纪检监察干部集体过《条例》考关

本报讯 (黄红梅)“从轻处分、从重处分分别是指什么?”11月9日下午,在市纪委“清风苑”廉政教育基地,市纪委监委组织开展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知识考试,市纪委监委机关干部、市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及市委巡察机构干部近170人参加了此次集体考试。与时同时,市纪委监委组织检查组,带卷到各县(区)纪委,在两天之内,分三个不同时段开展现场闭卷考试并阅卷。据统计,全市共有1200名纪检监察干部集体过《条例》考关。

新修订的《条例》颁布后,市纪委监委迅速对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学、结合党内生活经常学、融入业务工作带头学,真正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在此次考试之前,市纪委监委还组织了6个检查组,对各县(区)和市直单位学习贯彻《条例》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本次考试采取集中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之前由专人将密封好的试卷送到考场,试卷包含单选题20道、多选题15道、填空题15道、判断题15道和简答题2道。通过此次考试,督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贯彻好《条例》,不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质量和水平,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严肃考风考纪,市纪委主要领导参与监考、巡考。

“此次考试不仅检验了纪检监察干部对《条例》的掌握情况,更让我们增强了学习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了自身本领,对如何更好地运用《条例》监督执纪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考试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今后要准确把握《条例》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严格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坚决维护《条例》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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