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纳股份3名股东合计质押153万股 用于借款

挖贝网 11月17日消息,近日陕西维纳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维纳股份 证券代码:839006)控股股东王顺冉及股东李晓刚、刘平宇向陕西金马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计质押152.78万股,份用于公司借款。

据挖贝网了解,控股股东王顺冉向陕西金马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计质押106.78万股,全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4%。质押期限以届时签署协议的约定时间起至协议约定时间止。

股东李晓刚向西安高新新兴产业投资基金质押23万股,全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1%。质押期限为以届时签署协议的约定时间起起至协议约定时间止。

股东刘平宇向西安高新新兴产业投资基金质押23万股,全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1%。质押期限为以届时签署协议的约定时间起起至协议约定时间止。

据了解,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西安分行申请500万元借款,由陕西金马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由公司股东王顺冉以其持有公司的76.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为公司申请借款提供股权质押反担保,具体以签订的协议为准。

公司拟向西安高新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申请1000万元借款,由公司股东王顺冉以其持有公司的30.39万股,股东李晓刚持有的23万股,股东刘平宇持有的23万股,共计76.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为公司申请借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具体以签订的协议为准。

董事长王顺冉为维纳股份控股股东,董事李晓刚、总经理刘平宇均为维纳股份股东,分别持有维纳股份247.6万股、40万股、40万股,分别占比32.41%、5.24%、5.24%。本次股权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据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维纳股份的主营业务为基于移动应用平台的用户及商户的开发、维护及增值服务。2018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6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2.75%;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76.6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3.55%。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8/2018-11-15/1542283087_472014.pdf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