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进项税转出,个税,这4个问题出错,小心企业有税务风险

1、公司购买了厂房,还未投入使用,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根据《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规定:关于确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该怎么处理?

根据《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按照下列公式在改变用途的次月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按照本条规定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60%的部分于改变用途的次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改变用途的次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新个人所得税中的居民个人还是非居民个人,怎么区分?

居民个人是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均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是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房产税,进项税转出,个税,这4个问题出错,小心企业有税务风险

4、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申报表怎么填写?

进项税额转出的填列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13至23栏“二、进项税额转出额”各栏:职工福利的进项税额转出填写在15栏,非正常损失的进项税额转出填在16栏,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进项税额转出填写在20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