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推出第二批1.21万套,广漂不符合资格

继半年前推出第一批1.6万套面向新就业无房职工、由单位整理租赁的公租房后,昨日市住房保障办再次推出第二批1.21万套房源,从即日起开始接受申请。

市住保办介绍,第二批公租房房源点共有9个,包括瑞东花园、南悦花苑、珠江嘉苑等,户型从单间到一房一厅至三房一厅都有,总套数12100套。本次推出的公租房采取单位租赁模式,由用人单位整体租赁后向符合条件的本单位职工配租,个人住户不得申请。后续另有专供个人申请的房源推出。

住所地在本市、已取得法人资格的单位均可申请整体租赁本批次公租房,具体包括两类:第一类是《广州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列明的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标杆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政法、医疗、交通、环卫等基本公共服务部门;第二类是第一类以外的法人单位。

广州推出第二批1.21万套,广漂不符合资格

为方便用人单位了解房源情况,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市住房保障办在相关房源点现场每月开放两日参观。用人单位递交申请的时间为9月22日起至12月10日(周六、日不受理)。市住房保障办对10月15日前申报意向的单位进行分配后,若有剩余房源,将根据后续申请定期(每月10日前受理的为一批)分配。申请单位可致电市住房保障办(电话:83195555)或广州市政府服务热线(电话:12345)了解相关情况。

职工配租条件

由申请单位向内部新就业无房职工分配的条件包括:(一)18周岁以上(含),35周岁以下(含)。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或从事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的职工,不受年龄限制。(二)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三)符合本单位分配管理方案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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