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丨國企混改已取得積極進展

大多數國有企業已在資本層面實現混合,充分競爭領域國企混合程度更高

聚焦丨国企混改已取得积极进展

■中國經濟時報記者 張一鳴

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黨委委員翁傑明在11月14日下午國資委舉行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媒體通氣會上表示,大多數國有企業已在資本層面實現混合,充分競爭領域國有企業混合程度更高,未來將更大力度、更深層次地推進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全面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舉措、重要突破口。截至2017年底,國資委監管的中央企業及各級子企業中,混合所有制戶數佔比達到69%,省級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戶數佔比達到56%。中央企業所有者權益總額17.62萬億元,其中引入社會資本形成的少數股東權益5.87萬億元,佔比33%;省級國有企業所有者權益17.7萬億元,其中少數股東權益超過4.7萬億元,佔比26.6%。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賈濤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要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目前來看,已基本達到各類所有制資本相互融合的局面,在企業機制方面也會加大釋放企業活力,取長補短、相互促進、共同發展。

國有企業的混改,按照市場經濟規律實施雙向混合,既大膽“引進來”,鼓勵非公有資本參與國企改革,也積極“走出去”,支持幫助非公企業發展。

2013年—2017年,民營資本通過各種方式參與中央企業混改,投資金額超過1.1萬億元,省級國有企業引入非公有資本也超過5000億元。同期,國有企業積極投資入股非國有企業,其中省級國有企業投資參股非公有企業金額超過6000億元。在中央企業“壓減”減少的11650戶法人中,超過2000戶的控股權轉讓給了非國有資本。

翁傑明指出,混合所有制改革是雙向的,既有社會資本參與國有企業的混合所有制改造,國有企業也可以參與到民營企業的混合所有制改造,關鍵的核心點在於是否尊重市場規律、企業發展規律,實現互利雙贏。同時對法律要求的同股同權,一定要對各類資本的合法權利給予同等保護,國有資本要尊重其他產權。

上市公司已成為國有企業混改的重要載體。截至2017年底,中央企業資產總額共計54.5萬億元,其中約65%已進入上市公司,比2012年底的54%增長了11個百分點;省級國有企業約40%的資產進入了上市公司,其中上海、重慶、安徽等地均超過了50%。持續推進的混改促進國有經濟結構優化、效益提升,進一步向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集中。目前,中央企業超過80%資產已集中在石油石化、電力、軍工、通信、運輸、礦業、冶金和機械等重要行業。

翁傑明表示,國有企業通過改制上市、股權轉讓、增資擴股、合資新設、市場化重組以及基金投資等多種方式,與民營資本進行廣泛合作,2013年以來中央企業實施的混改項目中,非公資本平均持股比例達到37%。同時,還通過完善體制機制,同步深化企業內部改革。

翁傑明說,混改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股權結構、內部治理、激勵約束等多方面內容,需要聯動推進、同步深化。混改企業還同步進行了三項制度改革,建立了市場導向的選人、用人和激勵約束機制,部分企業實施員工持股等中長期激勵機制。

他還表示,國資委將緊密結合企業功能定位,分類分層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積極推進主業處於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商業類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重點引導在子公司層面有序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企業將聯動推進相關改革,落實董事會職權、市場化選聘經營管理者、實施企業薪酬分配差異化改革、開展員工持股等,提升改革的體系性、整體性。其中,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企業將重點推進所屬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

賈濤也強調,由於國有企業功能定位和發揮作用的差異,針對不同類型的國有企業,應因企制宜地進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不能一刀切。

翁傑明表示,國資委將切實完善機制強化激勵,加快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中長期激勵約束機制,推進經理層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加快工資總額管理制度改革,統籌用好員工持股、上市公司持股計劃、科技型企業股權分紅等中長期激勵舉措,合理拉開內部收入分配差距。對混改後的企業,從傳統的對國有獨資公司監管模式轉為對多元股東公司的管理模式和治理機制。各治理主體按照《公司法》規定行使相應職權,進一步釐清政企邊界,使混合所有制企業更好地與市場經濟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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