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肉真那麼好吃嗎?為什麼有些地區、國家明令禁止吃狗肉?

空罐子的旅途


狗肉現在確實是一個很有爭議的食材,喜歡吃的人很多,反對吃狗肉的人也很多,當然對於喜歡吃的人肯定是覺得好吃的,對於反對吃狗肉的人肯定是說不好吃了。而且每個人的口味都不一樣,所以說好吃不好吃還是關鍵看自己喜不喜歡吃了。不過狗肉確實有大補的功效,現在很多男性朋友喜歡吃狗肉,就是因為狗肉有一個功效那就是補腎壯陽。所以吃狗肉的好處還是有的。

吃狗肉在全世界各地都是有的,不過也確實有一些地方是禁止吃狗肉的。比如說中國香港就是禁止吃狗肉的,這個法律在1950年就已經有了,而香港也是世界上最出名的不吃狗肉的地方。當然還有德國也不吃狗肉,不過這個只是最近二三十年的事,之前德國人也是吃狗肉的。至於像其他網友說的那些世界上絕大部分國家都不吃狗肉只有中國人吃狗肉的說法完全是站不住腳的,韓國棒子比中國人還喜歡吃狗肉。

對於吃狗肉這件事我覺得是自己的權利,被人是無法干涉的。吃與不吃都是自己的權利,喜歡吃的就多吃,不喜歡吃的別人吃也別管。自己不吃就行了。對於那些說狗是人類的朋友,狗也想活下去的這些人不知道你們吃豬肉,吃雞肉的時候有沒有想過這個問題呢?現在把豬當寵物養的也有很多人啊,在網上也看見過把雞當寵物養的都有,還有蛇等等都有人當寵物養,那麼這些肉是不是你們都別吃了呢?至於還有一些人甚至把吃狗肉和道德聯繫起來,說是吃狗肉的人就沒有道德,那麼不吃狗肉的人就有道德了?不知道這是什麼理論。

總之就是喜歡吃狗肉的人儘量的去吃,不喜歡吃狗肉的人也沒人逼你們吃,當然別人吃的時候也別管。


小伍吃吧


滿族禁吃狗肉,是因為狗救了努爾哈赤一命。當時,努爾哈赤遭到明朝總兵的追殺,躲到一個蘆葦蕩裡,明軍想逼努爾哈赤出來,放火燒蘆葦蕩。傾刻間大火在蘆葦蕩裡曼延,明軍都以為努爾哈赤肯定是被活活燒死了。其實是努爾哈赤是被煙燻倒了。當時火勢越來越大,眼看著要曼延到努爾哈赤的身上, 一條大黃狗跳進附近的河水裡沾上了一身水在努爾哈赤身上打滾。連續好幾次,努爾哈赤醒來後看見身邊躺著的大黃狗和喜鵲,才知道它們救了它。從此,滿族人禁吃狗肉。

美國人為什麼不吃狗肉,就像印度人不吃牛肉一樣。歷來文明美國起源於印歐系遊牧民族。遊牧民族顧名思義是以放牧為主要生產方式,而在放牧的過程中狗起了重要作用。狗以人類幫手的形像幫人放牧。所以自古在美國心目中,狗就是人類的好助手,好朋友。




我是小臉貓


廚男美食說:狗肉在怎麼好吃,我覺得一般般吧,也可能是因為比較喜歡狗,因為後忠實。也是一條生命。

1、說一下我本人的職業,我是一名廚師,對於我而言,並不是很想做狗肉這道菜,因為我覺得狗特別忠誠,我老家就養了一條土狗,不挑食,有什麼吃什麼,並且隔一年的時候都還會認得我。



2、一到冬天就有很多客戶喜歡吃狗肉,聽人家說還有驅寒的效果,不知道有沒有這回事,我也會偶爾吃一點。感覺還行吧。


3、廣西那地方還有一個狗肉節,我記得好像是狗肉荔枝節,那天的時候,本地人基本都會吃狗肉。那是他們那裡的一個傳統習俗,我清晰的記得那時候有一個狗肉店還提前一個月賣狗肉呢,這應該也是為了宣傳吧,畢竟那裡人流量還是挺大的。

最後想想那些狗還是挺可憐的。


廚男美食說


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很多人以為,世界大多數國家或地區吃狗肉違法。其實,全世界只有中國香港立法禁止吃狗肉,香港法例第167A章《貓狗規例》是當今世界非宗教性立法中針對禁食狗肉所制訂的最為嚴苛的法律條文,不僅禁止屠宰、售賣,更明確禁止使用狗肉做食物,違者可處罰款$5000及監禁6個月。

而且小便有需要了解一下香港的這項立法的由來,這項立法充滿的殖民主義的屈辱。

我不知道那些所謂的愛狗人士能夠說出來世界上很多的國家立法禁止吃狗肉的根據

但是不知道也不能拿起來就說吧?

所以你愛你的狗別人愛別人的狗肉,雖然我不吃狗肉,但是那是因為我不愛吃。

更不要說別人吃的狗是偷的寵物犬。遛狗牽狗繩,沒有人偷的走你的狗。不文明養狗已經成為了公害


月下激情


其實狗肉好不好吃,得看地方,廣西的我沒有吃過,但是就雲南而言,個人覺得還是靠近廣西的文山這邊比較好吃。

在我的故鄉石林,摔跤場曾經也是有許多狗肉攤的,而且在我兒時的記憶裡面,狗肉是比羊肉要貴許多,以至於我長時間不能理解“掛羊頭賣狗肉”這句俗話——那豈不是虧大了?但是平心而論,石林的狗肉並不好吃。主要是煮的不夠爛,聽老人說是因為狗肉損耗太大,攤主都不願意煮太長的時間。這大概也是現在狗肉基本從石林市場完全消失的原因。

真正開始吃狗肉是在昆明的時候,雙龍橋和雙橋村宵夜攤上的狗肉米線晚上總是人潮人海,湯、肉、米線都特別香。曾經有一段時間,晚上麻將或者K歌完工後,已經到了晚上12點,總還是要一車人去,拌上一盤帶皮狗肉,每人一碗米線,一瓶啤酒,吃完再回去美美的睡覺,但是一次在攤上看到那種整隻,很小的短腿狗,總疑心是寵物狗,慢慢的就不再去了。

省內的話,以文山的狗肉最為著名,各式各樣的狗肉火鍋,讓狗肉愛好者們應接不暇。早點攤上也是有狗肉米線的,標準的吃法是一碗狗肉米線下半碗早酒。給我印象最深的是一道用狗心狗腸炒的菜——名字十分的不雅,因為太過於筋道,我實在嚼不下去,卻還是嘗得出來,非常的香。

後來還吃過花江狗肉,那實在是一種太好吃的東西了,當地吃狗非常講究,連毛色也遵循一黃二黑三花四白的顏色。

花江狗肉火鍋的那一碗蘸水,特別有特色。蒜末辣椒麵花椒麵打底,滋上半勺滾燙的狗油,撒上蔥花香菜,再加上幾顆油豆豉,狗肉湯一澆——簡直香得要命。

無論是蘸土豆還是蘸狗肉,滋味都不是一般火鍋可以比擬的,所以在我的心中也一直想去玉林走一走,究竟是什麼樣的狗肉,既然可以力壓花江狗肉,成為中國吃貨口中的no.1呢?











自家講譚


謝謝!

狗肉好不好吃,只有吃過你才知道好不好吃!

因此,快去狗肉館去享受美食吧!

古有,聞到狗肉香,神仙也跳牆的說法!

而吃狗肉,和吃雞肉,羊肉,豬肉,魚肉,兔子肉一樣一樣的!沒有什麼不同,更沒有什麼特殊!

有拜狗為父母的人反對!反對是可以,任何人,都可以對任何事發表評論和看法!但決不能衝上餐館去阻止別人吃狗肉!

社會不講法制,那就亂套了!拜狗教成員之所以現在成了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就是因為他們屢屢觸犯法律,經常侵犯他人合法權利!

愛狗,和我愛小貓一樣!但我從不反對別人不愛貓!

因此,愛狗,請不要棄狗!愛狗,請不要干涉別人不愛狗!愛狗,請不要走上極端去犯法!


職場反黑第一人



歸根結底,那些動物適宜於食用,而那些動物則是有用的“陪伴動物”或者“寵物”,不能食用,是一個文化人類學問題。關於狗肉本身帶來的味覺愉悅,因為文化隔閡問題不在此討論,我想在這裡主要談談為什麼有些地區/文化中不吃狗肉,而其他一些則相反。


大家知道,不同地區,不同民族和不同文化圈際,對於何種動物能夠食用,何種動物是“不潔”的飲食禁忌,各不相同。但是,在任何一個人類群體內,一種動物是否“適宜”被吃,是由這個群體所處的自然環境,氣候,食物營養來源構成,以及文化習俗所共同決定。

首先,肉食是人類進化和文明發展的必須品。任何單位質量肉食中蘊含的蛋白質和熱量,都高於同單位質量的植物性食物,比如小麥麵粉,缺乏人體必需氨基酸中的離氨酸(lysine),同等重量的小麥麵粉,其蛋白質利用率只能達到雞蛋的4.2%,人體最需要的10種自身無法合成的“必須氨基酸”,在植物中的含量恰好最少,另外,肉食與乳製品也是人體必須維生素的一種密集來源,包括維生素A,B群以及維生素E,同樣也是維生素B12的唯一來源。

在那些不把狗當做一種常見肉食來源的地區和人群(比如大部分歐洲國家)中,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有兩個1.他們有其他豐富的動物蛋白質來源:包括禽類,魚類,以及豬,牛,羊等大型肉用動物 2.狗在世時為人類提供的服務,要大於它本身作為肉食來源的價值。 而在傳統中國等其他一些傳統農業,且缺乏足夠穩定動物蛋白質來源的文明或地區中,狗自然就成了一種“補充性”肉食的來源。

在波利尼西亞群島,無論是毛利人還是塔希提人,都把狗看做是餐桌上的佳餚,犬皮和犬齒也是原始商品交換中的硬通貨,原因和明顯,在這些群島中,並不存在能夠長期飼養,當做固定肉食來源的大型動物,當地原住民確實飼養了少數豬和雞,但是這些群島的植物種類結構,決定了很難找到足夠能夠當做豬或雞飼料的植物。當地原住民的基本澱粉主食來源是芋泥餅,就是把芋根搗碎煮熟後弄成的漿粉團,但生芋根本身酸度較高,無論豬還是雞,都不是很愛吃,而且這種主食也產量有限,作為豬或者雞飼料則太昂貴,另外由於島上沒有小麥,稻米或者玉蜀黍,也沒辦法支持大規模養雞。另外,波利尼西亞群島的居民確實狩獵,但這裡並沒有對人類構成太大威脅的大型動物,或者必須藉助狗的敏捷和爪牙才能捕獲的動物,所以狗也不是必不可少的狩獵助手,這些原因加在一起,讓波利尼西亞群島居民吃起狗來,毫無愧疚。


另外一個相反的例子,是北極圈中的原住民哈雷人,他們一年四季需要在冰原上不停地遷徙,所以每個家庭都要維持一支雪橇犬隊,主要動物蛋白來源豐富,包括馴鹿,麋鹿,狐狸,貂鼠等,以及白鮭和狗魚,或多或少都需要狗作為狩獵助手進行協助。所以,在擁有豐富動物蛋白來源,且狗的使用價值不可替代的情況下,在哈雷人的文化風俗譜系中,殺掉自己的愛犬並作為食物,幾乎是一種“不可想象”,招致憤怒的行為。對於年老體衰,或者重病纏身,無法醫治的家犬,最殘忍的行為也只不過是在下次搬遷時,給它留下一定的食物,放在原地,然而不要忘記,在哈雷人的傳統中,也是這樣對待病入膏肓或者垂垂老矣的人類同胞的。

在這兩種極端例子的中間,人類學家還考察了北美平原地帶的印第安人,當然,印第安人最依賴的牲畜是馬,動物蛋白的主要來源是大平原上的野牛,所以在北美245個形形色色的印第安人部落文化中,大約三分之一,有食用狗肉的習俗,但另外的大部分印地安人,即便在肉食匱乏的時刻,也會滿足於多攝入植物澱粉,和其他動物,比如蜥蜴,兔子和昆蟲。


晴天有時下豬


石家莊一年輕媽媽遭三條夠撕咬。



閒看花開花落92


答:聽說狗肉確實好吃,但本人不願意吃。

狗不是稀罕動物也不是什麼珍貴動物更不是什麼國家保護動物。特殊作用的狗被稱作“犬(警犬導盲犬牧羊犬等)”,則不是想吃就能吃的!

“有些地區、國家明令禁止吃狗肉”如同許多國家禁止養豬和吃豬肉,根本不是什麼新奇的東西。有的國家還認為“左撇子是魔鬼,吃飯只准用右手”,有的國家還不能用淺色裝飾房屋外牆呢!此乃世界之大無奇不有也。

咱們是中國人,要遵循中華民族的傳統和文化,要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制度。國外許多規章制度未必符合中國國情和人性,在中國人眼裡豬馬牛羊狗雞鴨鵝都是能吃的食物,但願吃什麼不願吃什麼是個人的事——自己不願意吃的也沒有必要說三道四倒別人的胃口。


沙沙狐狐


狗肉只要烹飪得當真的很好吃,真正立法成文禁止吃狗肉的好象只有中國特別行政香港,西方只要不在大庭廣眾面前屠宰或在那個角落無緣無故大量屠殺就行,象我們市場上現宰現賣的活雞鴨魚等在西方會被禁止的,我想這可能是跟他們祖先見過太多的血腥有關,如亞歷山大大帝、查理大帝、凱撒大帝等年代,他們攻城掠地佔領城池後,第一件事是屠城,殺掉該城所有的男丁,只留下有生育能力的婦女和女童,他們所謂的文明只是從文化復興、工業革命時代開始。而我們則不同,歷代戰場上雙方几十萬人再怎麼血腥廝殺,勝利者佔領城池後,首先安撫平民百姓,儘快讓百姓們恢復秩序與生產,只有歹毒的小日本侵略中國製造慘無人道的南京大屠殺(就吃狗肉這件事,網上有些人拿小日本來作比較,能服眾嗎?)。宣傳某種理念,只要合情合理合法不懷有見不得人的野心都行,同時瞭解自己圈內的人,他們的行為素質是否達到無懈可擊,不然會令人反感,如有些養狗人自己的行為素質不怎麼樣,嘴上卻裝成什麼:文明與進步、愛心、善心等等,更可笑的是愛只狗能成“可歌可泣”的“愛國英雄”。我們這裡以前入冬以後才有狗肉賣,自從所謂的“愛狗人士”在廣西玉林那麼一鬧,現在一年四季天天都有狗肉賣,這麼做究竟是在“愛狗”還是在“害狗”,還是有什麼目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