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雙星股份有限公司關於2014非公開發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實際可上市流通數量為46,589,018股,佔公司目前股份總數的5.5753%;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為:2018年11月19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況

2014年10月,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青島雙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證監許可[2014]1047號)核准,公司向控股股東雙星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雙星集團”)等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149,750,415股新股,並於2014年11月18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其中,除雙星集團外的其他投資者持有的103,161,397股限售股份已於2015年11月18日解除限售並上市流通。

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以及《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公司本次申請解除限售的股東為公司控股股東雙星集團,具體情況如下表:

二、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況

1、本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本次解除限售的數量為46,589,018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5.58%。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2018年11月19日。

3、雙星集團於2014年認購的青島雙星非公開發行股票原本於2017年11月17日限售期滿,期滿後,雙星集團作出承諾,自願延長該部分股份限售期十二個月至2018年11月17日。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明細如下(截至本公告日):

三、本次解除限售前後公司的股份結構

四、申請解除限售股份股東的相關承諾及履行情況

公司2014年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認購對象雙星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承諾: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規定,申請將在本次非公開發行過程中認購的青島雙星股票進行鎖定處理,鎖定期自青島雙星非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之日起滿36個月;上述限售期滿後,雙星集團於2017年11月17日作出承諾,自願延長該部分股份限售期十二個月至2018年11月17日,雙星集團嚴格履行了以上承諾。

五、其他事項說明

此次申請解除限售股份股東不存在對本公司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情形,本公司亦不存在對其違法違規擔保的情形。

六、控股股東對解除限售股份的處置意圖

控股股東雙星集團暫無計劃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後六個月以內通過本所競價交易系統出售5%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並承諾:如未來通過本所競價交易系統出售所持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流通股,並於第一筆減持起六個月內減持數量達到5%以上的,將於第一次減持前兩個交易日內通過上市公司對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七、備查文件

1、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請表;

2、公司股權結構表、限售股份明細表;

3、中信證券關於青島雙星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見。

青島雙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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