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抓好中央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推动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本报讯(记者刘星)11月12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和中央扫黑除恶第三督导组督导辽宁省情况反馈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中央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专项斗争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谭作钧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谭成旭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中央第三督导组指出的问题,客观准确、发人深思、令人警醒,我们完全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全市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进行再学习、再对表,深刻认识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全面落实中央第三督导组督导反馈意见,认真抓好问题整改,进一步推动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会议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中央督导组指出的问题,以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的精神,狠抓整改落实,确保中央督导反馈意见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要认真研究部署。聚焦反馈问题抓紧制定整改方案,逐条进行梳理,形成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同时加强整改跟踪问效,确保整改经得起检验。要落实主体责任。市领导小组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分兵把口,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确保整改取得实效。要强化督查考核。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实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检验扫黑除恶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市扫黑办要组织开展考评式督导,对消极对待、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要严肃追责问责。

会议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要咬定目标,进一步细化任务,及时调整部署,科学统筹力量,保持工作节奏,掌握好阶段性“施工进度”,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各项工作。要把握重点,持续攻坚重点案件,继续加大线索排查力度,进一步深挖彻查保护伞,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下大气力解决一些村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要完善落实线索核查机制、案件协同办理机制、联点包案机制、政法机关内部清理机制、行业领域监管机制,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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