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治理」明天起,市區將依法查處駛入禁行區域超標電動車

「电动车治理」明天起,市区将依法查处驶入禁行区域超标电动车

為嚴格超標電動三輪車、電動四輪車通行管理,有效改善道路交通環境,10月16日至2018年年底將開展超標電動三輪車、四輪車禁行第二階段治理工作。第二階段治理分兩步進行:公安交警部門將加強巡邏管控,對在禁行區域內行駛的超標電動車發現一起、查處一起,10月16日至11月15日,依法扣留車輛;11月16日起,依法予以處罰。

「电动车治理」明天起,市区将依法查处驶入禁行区域超标电动车扣車罰款依法嚴厲打擊

“外圍控、點上卡、路上巡”,市區將嚴厲查處超標電動三輪車、四輪車上路行駛違法行為。公安部門根據轄區道路交通實際,集中警力集中裝備,在重要路口和路段安排部署警力,對違法上路的超標電動三輪、四輪車,發現一起,査處一起。

公安交警部門不定期地組織開展集中行動,不斷擠壓超標電動三輪、四輪車上路行駛的時間和空間。對發現的超標電動三輪、四輪車違法上路行駛行為,依法嚴查。10月16日至11月15日,對於駛入禁行區域的超標電動車只扣車不處罰,將扣留車輛拖移至指定停車地點集中統一停放。駕駛人或所有人、管理人30日內提供被扣留車輛合法證明後返還車輛。

11月16日起,依法予以處罰,對於電動三輪車無證駕駛的,處以200元罰款;電動四輪車無證駕駛的,處以500元罰款。電動三輪、四輪車無號牌上路行駛的,處以200元罰款,有駕駛證的,扣12分。對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暴力抗法和擾亂信訪、辦公及社會秩序等行為,依法嚴厲打擊。對被扣留的車輛,30日內不按規定接受處理的,依法予以處置。

「电动车治理」明天起,市区将依法查处驶入禁行区域超标电动车駛入禁區情況納入文明單位考核

整治工作中,牡丹區、市開發區、菏澤高新區將嚴格落實主體責任,督促和指導轄區街道辦事處電動車治理工作開展;街道辦事處和社區負責做好宣傳教育、疏導、勸返、勸退工作,控制轄區超標電動三輪車、四輪車違法上路行駛行為;街道辦事處根據轄區實際和社區分佈,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和考核辦法,細化責任,明確分工,組織對所轄社區的考核工作。

駐城各單位嚴格本單位幹部、職工的管理,教育本單位工作人員帶頭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確保本單位工作人員不駕駛超標電動三輪、四輪車駛入禁行區域。同時做好親屬的工作,做到不購買不使用、不乘坐超標電動三輪、四輪車,不駕駛超標電動三輪、四輪車駛入禁行區域。對各單位駕駛超標電動三輪、四輪車駛入禁行區域情況納入文明單位考核,發現1起駕駛超標電動車闖禁區的,取消所在單位創建文明單位資格。

公安部門最大限度地將警力推向路面,強化道路交通管控,及時發現和查處超標電動三輪、四輪車違法上路行駛行為;強化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依法保障治理工作的順利進行,對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暴力抗法和擾亂信訪、辦公及社會秩序等行為,依法及時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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