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2萬元存款,八旬老人被取消「五保戶」資格?官方回應

八旬老人突然被取消五保供養資格,只因多年攢下2萬元積蓄?今日(11月6日),廣東省民政廳黨組書記、廳長卓志強帶隊上線廣東“民聲熱線”時回應,應具體甄別老人的財產構成,如果不適合被取消,將盡快恢復其供養資格。據透露,省民政廳正在研究提高申請低保的家庭存款上限標準,新標準有望明年一季度出臺。

暗訪:五保戶因有2萬存款被取消低保

佛山三水的周奶奶80多歲,早年做保姆為生,退休後申請公租房獨自生活多年,沒有丈夫及子女,僅有的積蓄花光了以後,十幾年前,親屬給她申請了五保戶,周奶奶從此住進了佛山一家敬老院。

最近,周奶奶的親屬收到敬老院下發的一張《五保供養取消通知書》,同時被取消資格的還有敬老院其他十幾個人。周奶奶的親戚張女士向佛山12345政務平臺投訴,佛山市三水區民政局答覆稱:目前三水區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每人每月980元。該五保戶財產超出6個月低保標準,已不符合特困供養條件,因此須取消其特困供養待遇。

張女士拿出四本存摺,向“民聲熱線”記者介紹周奶奶的這筆“鉅款”的構成:每月150元的計生獎,每月100多元的社保、利息,2012年開始村裡每年發一次性發給周奶奶幾百元分紅,最大一筆1萬元收入是村裡去年的賣地款分配。張女士說,周奶奶存摺裡只有三次取款記錄,因為住院,不希望花親屬太多錢,她主動要求取點錢買營養品。

從今年8月開始,周奶奶五保戶的資格被取消,每個月所有補貼加在一起只剩下570元。張女士表示理解政策審核五保戶的資產,但“老人家幾十年沒有外來收入,都是政府補貼,如果不是去年1萬元的賣地款分配,10年多才存了1萬元,難道五保戶就不能有一點存款嗎”?

敬老院提醒張女士,周奶奶賬上的2萬多元,必須有合理理由花出去,當賬面剩下6個月低保金額,即5880元時才能重新申請五保戶。但是重新申請什麼時候才能恢復資格,敬老院沒有答案。

為了能繼續留在敬老院,目前家屬能找到最合理的支出只有支付敬老院的費用,目前已經交了8月到12月的託養費8千元,以及3千元購置費,總共1.1萬元。然而,親屬還不敢把“十幾年的積蓄就這麼花出去了”的情況告訴周奶奶,怕她心慌。

“現在這個社會不要說五千元,她全部的存款兩萬元能幹什麼,一個住院就沒了。”張女士說,一些親屬去看望周奶奶的時候都會給紅包,現在都說不敢去了,怕給了反而連累老人。

回應:具體甄別收入構成,儘快恢復供養資格

“老人家的情況估計在別的地方也會發生,必須引起關注,我理解不應該這樣對待她。”卓志強說,是否要取消老人的五保供養,事前程序要做到位,要準確核實她這筆錢的構成,兜底工作該有就有。卓志強指出,“這裡有民政工作人員的工作疏忽,落實工作不夠細,責任心不夠”。

“特困供養人員收入達到一定量以後,信息核對系統對他財產情況進行核查,系統出現預警不是馬上簡單剔除”,省民政廳社會救助處處長張東霞進一步補充道,像周奶奶這樣,工作人員應該找到她,對她的收入情況進行甄別,具體瞭解後才決定是否取消特困供養保障。

“我們認為周奶奶的情況是不適宜取消的,這個案例我們會持續關注,我們會專門下發通知或者去實地指導,儘快給予恢復她的特困供養資格。”張東霞表示,“恢復起來很快,核查財產狀況48小時就可以完成,因為原來周奶奶已經在信息系統裡,她所有的資料都是完備的,重新申請的流程走起來很快,大約三至五天就能完成”。

申請低保的財產上限標準有望提高

“另外,從制度設計上還需要進一步的修訂”。張東霞介紹,根據現行的“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申請人家庭財產狀況要低於當地低保標準6個月的水平,是納入特困供養的條件之一,“現在看來這個標準定得太低了,我們準備從修訂‘最低生活實施辦法’著手,把6個月的上限標準延長至兩年到三年”。

張東霞給記者算了一筆賬:“現在按照舊佛山每月980元的標準來算,6個月是5880元,很容易就超過了,如果把納入標準提高到三年,三年共計35280元,這就很難超過了”。

“我們已經關注到這些問題,修訂方案也已經報給省政府了”,張東霞表示,“我們理想的上限標準是三年,當然還要經過政府、人大的審批,以最後公佈的為準,我們一定會把這個問題解決好”。張東霞透露,“最快的話,新修訂的方案2019年第一季度就有望落地”。

文:廣州參考·廣州日記者 湯南 通訊員 胡志慧

頭圖: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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