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愿牆」讓社區羣衆感受「微關懷」

“在‘心願牆’留下一個心願,沒想到這麼快就實現了!”盤龍區金色社區居民劉奶奶在社區“心願牆”留下“參加一次社區老年集體活動”的心願,在社區黨員和志願者幫助下很快就成行了。這只是金色社區在“創文”進程中社區服務提升的一個方面。隨著昆明創建全國文明城市不斷深入,人人支持、人人參與創建的格局現已基本形成,而創建帶來的社會服務水平提升,也讓人們的獲得感和幸福感不斷增強。(11月5日 《昆明日報》)

設立“心願牆”助力居民實現“微心願”是一個體現在“雙微”上的好創意。一方面,投資額不大的社區“心願牆”,猶如一座溝通幹群關係的橋樑,帶給社區居民的是恰到好處的“微關懷”;另一方面,在黨員、志願者和愛心企業認領群眾“微心願”過程中,可供選擇的餘地很大,對愛心人士和企業來說,沒有過多的經濟壓力,讓愛心在“微開支”上體現。

從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要求來說,不但需要創造乾淨的街道、美麗的環境,更需要規範的社會秩序和優質的社會服務來做支撐。從真正意義上實現“創文”的人人支持、人人參與、人人受益,就需要尋找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的有效銜接,創新載體,找好路徑。而設立“心願牆”服務居民“微心願”的做法,就是以“百姓點菜、社區服務”式的全新社區服務體系,不斷增強居民在‘創文’過程中的參與度和獲得感、幸福感。

但是,近年來,諸如“心願牆”“民心牆”之類的新鮮事兒也很多,起到了很明顯的文明助推作用,可也有的卻因為操作隨意性、管理不規範等原因,存在著不少問題,讓“看上去很美”的公益變了質,讓好事“傷”了民心。因此,在肯定“微心願”活動的同時,相關操作者也要注意程序和細節,保證讓“微心願”釋放最大的民生福利。

首先,應依法透明操作。“微心願”活動應該在《慈善法》規定的範圍內開展,做到既遵守法律法規,也不觸及道德底線。在活動中,應廣泛邀請社區居民參與到各個環節,積極做好監督,確保“微心願”活動透明實施。其次,應完善後續管理。在每一項“微心願”活動實施過程中,要力戒後期跟蹤管理不到位的弊端,做到有活動統計、有結果公示、有後續遺留問題管理,確保整個活動完美收官。所有“微心願”公益活動還應拒絕商業合作,禁止成為商業炒作等的噱頭,讓“微心願”變味。

總之來說,“心願牆”釋放的是社會溫度,彰顯的是文明愛心,而操作者也需要用責任做基石,富有愛心的去做好,只有“愛心疊加”,才能讓“微心願”更加完美,為“創文”加油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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