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人贩子拐卖儿童应该被判死刑,对此你怎么看?

小花生早早报


对此笔者没有不同意见,而且我一直呼吁提高人贩子的起刑点。

看到新闻上那些被拐卖孩子流着眼泪的眼睛,看到被拐卖孩子的父母撕心裂肺的痛哭,看到被拐买儿童受折磨的样子,看到被拐卖儿童的父母无助的眼神,任是铁石心肠之人也会掬一捧热泪!

在当前,对于拐卖儿童的人贩子,没有特别情节的话,起刑点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说实话,这个刑罚确实有不足以震慑人贩子,相对于被拐卖儿童的父母,如果一直没有找回孩子,那么他们被判处的则是禁锢自己的终身监禁,生命不息,监禁不会解除!

当然,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人贩子,比如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其亲属重伤、死亡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可以判处死刑。但是笔者不愿意看到这样的情形,因为他们的死刑是以孩子受到伤害为代价的,笔者惟愿天下所有孩子都能被温柔以待,都能健康长大!

从笔者内心来讲,希望修改刑法,将此罪的起刑点变为死刑,如果没有伤害孩子、积极配合解救孩子的,可以从轻从宽处理。我想这样更有助于保护孩子,有助于震慑人贩子!


打虎拍蝇


我坚持认为,只要这个世界上还存在任何一种极刑,那么都是最适合人贩子的极限惩罚。不管人贩子最终有没有造成人员伤亡,都应当予以严刑。

人贩子,是一个典型的诛人诛心的罪恶勾当,它们对拐卖儿童的伤害,特别是心灵上的惨害是最为严重的,而对父母来讲,更是灾难性的。很多被拐卖的儿童,被伤害肢体,被当作作案和赚钱的工具,这比杀了孩子还要可恶至极。

我们看看那些失去孩子的父母,整个家庭和人生都完了,无数父母的余生都在寻找孩子中度过,要经历无数次的希望与失望,从孩子丢失的那一刻起,就和快乐告别,在怨恨和委屈中痛苦度日。人贩子,不担伤害了拐卖的孩子,也伤害了孩子的父母和家人。

很多人担心判死刑会对被拐孩子不利,会让人贩子铤而走险,我认为这种担心是多余的,我们无法避免会有类似极端者的存在,因为再严苛的法律都会有人视若无物。我们要相信法律的震慑力,就是要让他们从一开始就不敢存有这种想法,让严刑律法吓住更多的人。

另外,我还坚决支持对买方进行严厉处罚,决不能不痛不痒,甚至是免予追究。买方是万恶之源,必须掐住。


元芳有看法


必须死刑!不判死刑,天理难容!因为人贩子心毒蛇血,手段残忍, 被拐卖的儿童或成年人,或器官被摘,挖去双眼,打断腿,甚至残死亡,有的被抛弃街道路边,去讨要钱财,当人贩孑牟利钱财的工具,可谓丧尽了天良,如果不惩治人贩子,他会给社会带来没有安全感的信心!伤害了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执法能力的信任感!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造成严重的影响!不判死刑难以平民愤!我个人建议,必须死刑,决不纵容!



霞13403743603


对于一群连畜牲都不如的东西,在他们身上处以任何极刑都不为过。如有可能,让人贩子们也遍尝一下古代的酷刑,下油锅、凌迟、五马分尸…… 既使再严苛的刑罚也难解心头之恨!

拐卖儿童可以说是一丧尽天良的罪恶勾当,想一想十月怀胎的不易,父母家人抚养孩子的艰辛,诸多痛爱给予一身的孩子,一旦被罪恶之手将之从身边剥离,那份永远的伤痛一生将无法抹去。一个孩子的丢失不仅仅是对其自身的伤害,更多的是一个甚至是几个家庭的毁灭,父母、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乃至更多的家人们将会陷入到巨大的悲痛当中!从此一完整的家庭将变得残缺不堪,家人将终日奔波在寻找爱子的路上,同时也将终生活在内疚之中,而所有这一切的祸根仅仅是由于人贩子的贪婪所造成的,对于为贪一己之利而如此人性全无的畜牲,难道不应被处于极刑吗???

同时,没有买方市场就不会有拐卖,强烈建议对买方也应处于重刑,不管是有万千理由都不能成为买卖孩子的借口,杀人者人恒杀之!


期待271513825


这些都不应该再被称为人,畜牲不如的东西,现在的死刑对他们来说太仁慈了。下油锅,凌迟,炮烙……均不为过。他们伤害的不仅仅是一个孩子,是跟这孩子相关的数个家庭,他们伤害的是整个社会。为什么现在孩子上学放学都要家长接送?路远?都在学区内上学,能远吗!车多?欧美、日本车少吗?他们是否也接送?没有吧。就是因为生怕被这些渣子看上了,孩子有去无回了,才不得不这么干,那其他人呢,大家都送了自己也只能硬撑着接送呗。原本现在社会压力就大,整天还想着接送孩子,人的承受能力都被压榨干了。

所以,政府真的不能再心软了,这群人渣应该好好被整治,给人民来点希望,来点社会安定感。

从街上那些畸形乞丐查起,帮助他们,他们可能就是那个受害者。冷漠和无视只会增加那些个人渣的嚣张无无所畏惧。


出来觅食的狼狗


死刑也不为过~好好的怀孕,经过10个月怀胎难以忍受的生活,宝宝才能真正到身边,如果这样被人贩子拐走,那是多痛的感受?身上的伤,过一段时间就会复原,心上的痛,何时能平复?孩子是爸爸妈妈一起生活的见证,没有孩子,多少家庭会为此离婚,害人的人终究要下地狱,判死刑太便宜啦


WinnieLamlove


我是容哥!

我当然支持坚决支持!

只要这个世界上还存在任何一种极刑,都适合对人贩子的极限惩罚。不管人贩子最终有没有造成人员伤亡,都应当予以严刑那就是直接枪毙。

人贩子:是一个典型的诛人诛心的罪恶勾当,它们对拐卖儿童的伤害。很多被拐卖的儿童,被伤害肢体,被当作作案和赚钱的工具,这比杀了孩子还要可恶至极。他们就是死九次也难抚平他们带给受害者家族那颗受伤的心。

我们一起再看看那些失去孩子的父母,他们整日里以泪洗面,真的是生不如死,从孩子丢失的那一刻起,就和快乐告别,在怨恨和委屈中、痛苦交织在一起。人贩子,不担伤害了拐卖的孩子,也伤害了孩子的父母和家人。

有些人说判死刑会对被拐孩子不利,会让人贩子铤而走险,难道你对他们宽容忍让,就对孩子好了吗?我们无法避免会有类似极端者的存在,因为再严苛的法律都会有人视若无物。我们要相信法律的震慑力,就是要让他们从一开始就不敢存有这种想法,让严刑律法吓住更多的人。

决不能不痛不痒的关起来了事,买方是万恶之源,必须掐住。应该买卖同罪,坚决严重打击,所以我也是认为枪毙是最好的杜绝方式。


天下行78570847


死刑有点太重了,但是他们人贩子是在太可恨了,为自己的利益儿损坏别的家庭,孩子对于每个家庭来说都是希望,都是宝,如果孩子叫人贩子怪走的话那着个家庭就崩溃了,主要问题出在买卖,利益上面,没有了买卖那来的拐卖,国家的法律一定会改的,对着拐卖儿童一定会重视的,比如说人贩子抓到判多少年,买儿童的抓到判多少年,不要只针对人贩子,主要是买人的着方一定要重判,没人买了就没人去拐卖儿童了,国家现在积极打击人贩子,可是为什么就还有那么多那,就出在买家身上,80后的人都知道小的时候三四年级就自己走着上学去了,现在那五年级还要家长送那,我的意见就抓到人贩子个买家就重判。


隔壁小郭845


本人也赞成,不过从另一个阴暗面思考,如果拐带小孩就判死刑,那么孩子的价格本来一万就变成几十万,就会越高,更多人会冒这个险,甚至丧心病狂地步,知道为什么一直有人贩毒,因为利润高,其实是同理!那么以后人贩子看到孩子街上走,就等于看到满街放着金砖子,弄两个就可以好几年不用干了!


蓝月亮大客户部


坚决支持对人贩子施加凌迟或者剥皮的极刑。最低应该是被处以当众乱棍打死,而且应该将打对人贩子的处刑公之于众,以震慑不法分子。同时应当将人贩子纳入失信名单,对其三代以内亲属也一并纳入失信名单。强化亲属间的监督,遏制不法分子的产生。

同时,要让那些购买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妇女的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受到最屈辱的处罚,比如对购买者进行阉割,或者斩去手指脚趾之类不危害性命却极端屈辱的惩罚。最低应该是将购买者接受在公众注视下的,无论男女,都被赤身裸体的,当众进行鞭笞。要让公众知道,购买被拐卖者是一种极端恶劣的,耻辱的行为。并且应该把购买被拐卖儿童的行为作为记录,写入电子档案之中,同时参考老赖的处罚当时,将购买者纳入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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