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 12 次會議表決通過人事任免事項。會議向被任命人員頒發任命書,並舉行憲法宣誓儀式。
附公告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 第 16 號 )
泰安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 12 次會議,根據泰安市人民政府市長李希信的提請,於 2018 年 10 月 31 日決定任命:
季春秋為泰安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王立軍為泰安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
宋鴻鵬為泰安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局長。
免去:
朱傑泰安市交通運輸局局長職務;
袁久黨泰安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職務。
現予公告。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8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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