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高標準嚴要求全力發揮巡察「利劍」作用

10月12日,蘭州市召開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擴大會議,傳達學習《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巡視工作總結》,對下一步全市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李學民主持會議並講話。

會議強調,各派駐紀檢組組長和巡察干部要帶頭認真貫徹執行《中央巡視工作總結》精神,切實增強“四個意識”,以更高的標準、更嚴的要求、更過硬的工作作風和專業的工作能力在巡察工作中深入發現問題,著力增強監督實效。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動擔負起政治責任,切實發揮巡察利劍作用,通過對被巡察單位黨組織的“政治體檢”、作風建設的“綜合會診”,防微杜漸,關口前移,將事後懲處轉變為事前提醒和監督,為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提供有力支撐。

會議要求,市委巡察辦要紮實履行組織實施巡察工作職責,各巡察組要實行組長負責制,有關單位要認真履行支持配合職責,被巡察黨組織要積極配合巡察工作。巡察要突出政治巡察和扶貧攻堅重點,著力發現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等四個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問題,重點懲治群眾身邊的“微腐敗”,在本屆市委任期內,實現對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巡察的全覆蓋。要創新巡察方法,採取省市巡視巡察聯動以及市縣聯動巡察和板塊輪動、常規巡察、專項巡察、巡察“回頭看”等方式,注重把巡察監督與黨內其他監督及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相結合,實現同頻共振。要堅持把問題導向貫穿巡察工作全過程和各環節,巡察報告要反映問題,巡察反饋要直指問題,巡察移交要分解問題,巡察整改要解決問題。要切實把忠誠乾淨擔當的優秀年輕幹部選配到巡察隊伍中,完善巡察組長庫、巡察人員庫、財務審計人員庫。同時,加強巡察干部教育、管理和監督,暢通巡察干部晉升、交流渠道,把巡察崗位作為培養鍛鍊幹部的重要平臺。

市委常委、市委組織部部長李宏亞和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市紀委各派駐紀檢組負責人及市委巡察辦工作人員共40餘人參加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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