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赵辉:
因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本金及利息30.661万元等义务且违反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高淳区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其户籍所在地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河城村河村358号。欢迎社会向执行法院提供其行踪和财产线索,并对有高消费、转移或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的,进行举报。联系电话: 18951990947 。
执行案号:(2018)苏0118执1809号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赵辉
年龄:54岁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201251964XXXX2350
执行法院:高淳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2018)苏0118民初168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30.661万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户籍所在地/经常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河城村河村358号
案件详情:赵辉因民间借贷纠纷被起诉至高淳法院,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被高淳法院依法纳入失信名单,同时限制其高消费。
联系举报电话:025-5782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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