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县周报 第34期|我县集中开展子牙新河河道违章建筑拆除工作


本报讯(通讯员 王东 春宇)日前,我县上伍乡联合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子牙新河行洪河道内104路段违章建筑进行依法拆除。

在现场,笔者看到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正在帮业主把多处违章建筑屋里的物品搬到空地上,随后,挖掘机对子牙新河行洪河道内的大型停车场、煤场、超市等违章建筑进行了拆除清理。据上伍乡人大主席 温杰介绍,上伍乡子牙新河河道1.7公里,里面违建14处,到目前已全部拆除完毕。

青县水务局副局长马其军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要求,行洪河道内严禁建设各种违章建筑。因此,希望行洪河道滩地内的违章建筑业主,要放弃侥幸心理,按照规定的时限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确保行洪河道安全。

据悉,全县行洪河道内违章建筑共计110多处,10月底之前全部拆除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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