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國安公證處與長春仲裁委員會 舉行公證參與仲裁輔助事務協議簽約儀式

长春市国安公证处与长春仲裁委员会 举行公证参与仲裁辅助事务协议签约仪式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意見》,充分發揮公證制度在推進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中的職能作用和及時通過仲裁方式解決爭議。參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於開展公證參與人民法院司法輔助事務試點工作的通知》及長春市國安公證處在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開展公證參與司法輔助事務試點工作的實踐,2018年10月24日,長春市國安公證處主任李成煥與長春仲裁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向續紅在長春市國安公證處簽訂《關於公證參與仲裁輔助工作的合作框架協議》。

长春市国安公证处与长春仲裁委员会 举行公证参与仲裁辅助事务协议签约仪式

長春市國安公證處主任李成煥、副主任王立軍,

長春仲裁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向續紅、辦案秘書李卓出席簽約儀式。

合作框架協議主要包括公證參與仲裁輔助事務的範圍、運作程序和工作保障等內容。

公證參與仲裁輔助事務是公證服務助力仲裁創新發展的有益探索,在全省公證行業尚屬首例。協議的簽署標誌著這一全新工作模式進入正式運行階段。

长春市国安公证处与长春仲裁委员会 举行公证参与仲裁辅助事务协议签约仪式

公證參與仲裁輔助事務有利於保證公正、及時地仲裁經濟糾紛,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減少仲裁成本,提高仲裁效率,有利於促進公證機構改革創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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