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的逃稅罪與九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兩百零一條規定:【逃稅罪】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范冰冰案是我國稅務部門近年來處理的個人偷逃稅款金額最大的案件。對范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追繳稅款和罰款約計9億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的規定,范冰冰在規定時間內繳清以上費用,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范冰冰的逃稅罪與九億罰款


范冰冰的逃稅罪與九億罰款

二、離職空姐海外代購案

離職空姐李曉航多次攜帶從韓國免稅店購買的化妝品入境而未申報,逃稅113萬餘元,一審以走私普通貨物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罰金50萬元。2013年5月,北京高院二審將此案發回重審,12月17日,判決李曉航有期徒刑3年,罰金4萬元。

“這起淘寶店主海外代購第一案受到了淘寶網創始人馬雲的關注,馬雲曾多次表示想來法院旁聽此案,但最終未能成行。”


范冰冰的逃稅罪與九億罰款

三 劉曉慶逃稅案

同樣是偷稅逃稅,曾經中國最出名的女演員劉曉慶後果要更嚴重。

2002年4月4日,北京市地稅局將劉曉慶涉嫌逃稅漏稅案依法移送北京市公安局;劉曉慶逃稅1458.3萬元,加上滯納金573.4萬元,欠稅逾2000萬元。從2002年6月20日開始,劉曉慶在秦城監獄坐了422天的牢,直到2003年8月16日劉曉慶才獲得姜文幫助被取保候審。


范冰冰的逃稅罪與九億罰款

同樣是偷稅逃稅:

1 范冰冰案件金額約計9億元。范冰冰的經紀人銷燬會計憑證、阻撓稅務機關調查,涉嫌刑事犯罪,只是其個人行為。而范冰冰只要及時交錢,稅務機關就不再追究其刑事責任。

2 劉曉慶逃稅1458萬,坐了422天牢。

3 空姐代購案逃稅約8萬。一審判刑11年,二審改判有期徒刑三年,罰金4萬。

范冰冰逃稅案告訴我們:

依法多繳稅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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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院:楊飛,經濟學博士,高校教師,曾就職諮詢公司、壟斷國企與政府部門。關注財經事件與產業經濟發展,一家之言,井底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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