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人贩子应该一律死刑,你同意吗?这样真的可以预防犯罪吗?

姑苏何律师


人贩子伤尽天良,危害极大。但在我国人贩子仍然横行。我认为这与法律的不到位有关。

人贩子罪恶滔天。一个美好的家庭因人贩子而陷入痛苦的深渊。心肝宝贝突然不见了,做父母的心像被刀割一般。有的为找儿女倾家荡产;有的为找儿女一生奔波;有的为找儿女搭上了老命……而被拐卖的儿童也受尽了折磨。他们被迫生活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家庭;他们往往因逃跑而受到毒打;他们多少年为想念自己的亲生父母而心在滴血……人贩子不管受什么酷刑都不为过。千刀万剐才能平民愤,大快人心。

然而现行法律对人贩子的量刑颇为宽松。有的只判几年、十几年。这样的量刑对人贩缺乏震摄力,那些人渣往往会挺而走险。我认为除了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判无期,其他的应该一律判处死刑。只有这样,才能使那些人贩子不敢冒天下之大不为,才能使人民群众免去丢失子女的极端痛苦,才能保证社会的和谐。法律具有极端的重要性,是惩罚人贩子的最具杀伤力的武器。在我们的邻国泰国,由于国家颁布了凡是出售假药者一律枪毙的法律,因而整个国家无人敢出售假药。我看这样的做法值得我国借鉴。

人贩子罪恶滔天。但愿人贩子在我国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国土上早日绝迹。


草笑霜


全国人民呼吁人大立法,凡是人贩子一律死刑,凡是购买儿童的一律死刑,

拐卖一个儿童,就毁了一个家庭

可以说对人贩子千刀万剐都不解恨



芦苇蒲草


人贩子应该一律指行死刑。这些无本万利的人贩子,应该千刀万剐都不解恨,伤天害理,无恶不作,心里歹毒,害死害残多少孩子,毁了多少家庭,你想一下如果自己的孩子被人贩子给偷走了,你还想活吗?孩子死了吗,致残了吗,被卖了器官了吗?还是扒在地上乞讨,还是被铁链给栓着。如果你看到了,你还能活吗?还不疼死,人贩子对家庭,对社会都危害及大,坚决不能留,一定死刑。不要让它们有任何求生的想法!


心心相印36169


一万个同意!如果人贩子真的都是死刑,绝对是杀一儆百!他,她们虽然爱钱,更爱他,她们的命!杀几个试试😄看!





心愿r


简单一个字——杀!如果杀一不能儆百,那就继续杀!杀到人贩子都没有或者跑出中国为止。

有些人可能说了,如果严刑峻法,那些人贩子可能会变本加厉去残害妇幼。呵,请问,不严刑峻法,人贩子就不变本加厉去残害妇幼了吗?

总感觉,有这种想法的人不是人贩子的同伙或买家,那就是你们心理年龄还停留在18岁之前,不然就是你们把我们百姓都当傻瓜来糊弄吧?

其实也可这样想,不是老说我们国家人口多吗?好人总比坏人多吗?那人贩子是坏人吧!那杀一个少一个,这社会也就越来越和谐安定。

我们也不妨把人贩子当做敌人,那么就妥了,常言道,不要对敌人仁慈,否则就是对自己的残忍。对付敌人,需要讲仁慈或者人道主义吗?需要吗?需要吗?需要吗?

——不需要!永远不需要!


琴诗煮肉


杀人者死刑,还有人杀人,贩毒者死刑,还有人贩毒,叛国者死刑,还有人叛国,这是为什么?原因就是利益驱动,这种人是杀不完的,最好的办法就是砍掉四肢,挖掉一只眼,割掉一只耳朵,然后放在大街上让它自生自灭,哦,还要把它的器官能取的给捐献了,不能让它们好死,等他们死了尸体给医学做标本,其家属如果闹事可以按包庇罪判刑


苍海飞燕1


不是有人说,而是去了人贩子全国人民都在说,必须判人贩子死刑,他(她)们给全国每个家庭带来了非常担忧和恐惧感,看看农村到城市那个家庭不担惊受怕……。杀吧、对于人贩子没什么法律可讲,只有杀





沉默的骄龙1921246


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是可以执行死刑的,但要知道,并不是所有的人贩子被逮捕后都枪毙,很多都被判了有期徒刑以及罚款等等。这对于平民百姓来说真的很难接受。

为什么不全部执行死刑?

当判定一个犯人的惩罚方式时,往往要根据其犯罪的轻重来定夺。

在那些可执行死刑的罪状里,还可以判死缓、无期、有期徒刑等。究其原因,在同样的罪行里,还要根据其犯罪历史、对社会造成的影响等诸多因素进行审理。同样是拐卖儿童妇女,初犯就很少有直接死刑的案例;如果是贩卖数额大、手法恶毒的人贩子,逮捕后被执行死刑的可能性就要大很多。当然,我想在老百姓心中贩卖人口无论是初犯还是次犯,都是罪大恶极的表现。

道义的观点

同法律的“死板”不同,道义更倾向于人民的情感观点。我相信你们都希望把人贩子枪毙,甚至有人觉得大卸八块、诛九族也不为过。一个孩子被拐走,受到直接伤害的至少是三个家庭:一家三口、祖父祖母、外公外婆。人贩子偷走的不仅仅是小孩,更是十月怀胎的欣喜,三年养育的幸福。至于那些被被拐走的孩子,他们可能从原本幸福的家庭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再也见不到自己的父母;他们可能要承受着小小年纪不该承受的毒打,被迫去做苦力;他们可能被残忍地弄断了手脚,借此在大街上乞讨,博取路人的同情......


人贩子的恶行早已是有目共睹的,个人觉得,抓住人贩子不该枪毙。最好来一套满清十大酷刑,古代的一些刑罚到如今,仍然适用于这些罪恶滔天的人。


猫妖cat小红娘


世界上没有一种死刑可以令犯罪消失。比如杀人者和贩毒者

。死刑的作用是最大限度的威慑犯罪,代表着对作恶者最严厉的惩罚,总的来说,就是对受害者进行的一种心理安慰,而不是对加害者的一种保护措施。

世界上现在还有40个国家存在死刑。好多国家都废除了死刑,说是死刑太残忍了,只要加害者有悔悟之心就不应该再判他们死刑,所以有些国家就会出现一些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杀了好几十个人,最后判了450年的笑话。这也未免太虚伪了吧?

对魔鬼仁慈,就是对罪恶纵容。中国虽然不是世界上拐卖妇女儿童最严重的国家,但是这种愚昧残忍的现象还依然猖獗,实在是和我们的社会主义国家形象严重不符。所以我支持严厉打击贩卖人口的行为。给那些人贩子以终极的死刑才是民心所向,大快人心。



凤凰飞飞6688


我举双手双脚赞同对一贩子一律死刑。如果这个世界上还没有废除死刑,还存在最严苛的刑罚,那么我认为对人贩子都应该实行最高刑罚。

实际上,有些判罚并不能用有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来衡量,我们要看他们行为的危害性。对于一个家庭来讲,那些被拐走的孩子,就是他们的命,没有了孩子父母在世上生活就没有了任何意义,他们的存在只是一个躯体而已,这种精神上的巨大折磨,远远要比要了孩子的命更残酷。

孩子没有了,家长可能是一时的伤心,度过一个痛苦期之后会迎接新的生活,但若一个孩子被拐了,那么压在他们头上的则是一生的枷锁,永远无法卸掉心理上的巨大包袱。

看过央视《等着我》栏目的观众都应该知道,看看那些失去孩子的家庭,孩子被拐后就没有了快乐,永远过上了暗无天日的苦难生活,所有的精力和精神寄托都在寻找孩子身上,家庭的快乐没有了,正常的节奏被打乱了,无数次的千里走单骑,无数次的希望和失望,把父母摧残的已经没有了任何生活的希望。

很多人讲,对人贩子死刑,可能会让他们穷凶极恶,做出更为极端的事情,我认为这种观点完全是多虑了。每一个罪犯在犯罪之前,他都会考虑自己犯罪的代价,而死刑则是最让人恐惧的判罚,一个人能够接受十几二十几年的判罚,但未必敢挑战死刑,只有强大的震慑力,才会让人贩子忌惮。人贩子上的就是为了图财,还不是那种穷凶恶极的不要命,所以说死刑对预防人贩子是绝对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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