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100萬的房子突然暴跌一半,而你銀行還有60萬房貸要還,你會怎麼辦?

馨悅樓蘭


放心吧,這一天一定不會到來的。你想一下你的房子才值100萬,你說你的房子突然跌了一半,那對於那些幾千萬上億的房子豈不是要跳樓了?如果真這樣,那這世界不久亂套了?所以肯定不會出現的。


你的房子現在值100萬的話,就算不漲,也會有通貨膨脹,隨著時間推移,房子的價格也是在上升的。只是上升幅度低而已。但有的地方由於前期房價炒的厲害,就如果之前的學區房,所以跌的兇,但這屬於特例。對於一線城市的學區房來說,價格還是相對高的,只是比原來低了些。但是跟同樣區域的其他房產比較,是要高出一大截的。所以肯定不用擔心的。


那如果說真的有那麼一天,我們來設想一下會是什麼情況。你的房子值100萬,跌了50萬。你向銀行借了60萬,分20年還,加上利息一個月還款3000多。這樣的還款額度,我覺得任何家庭幾乎都能承受,尤其是可以買得起房子的人。因此,就算到了這一天,你的債務還是沒有變,你的欠款還是要還的。這時候房價跌了,那麼對應的可能貨幣也貶值了,平時賺5000一個月,這時候至少是一兩萬一個月了,3000對於你來說還不是毛毛雨。


大家覺得可能發生這種情況嗎?


老王偵查記


評論員門寧:

100萬的房子暴跌一半,只剩50萬的價值,但還欠著銀行60萬,意味著貸款買的房子已經不如欠銀行的錢多。

這個時候有人就會想,欠銀行的錢不還了,我把房子扔給銀行抵了60萬負債,再花50萬重新買個房子不就好了。實際上這個方法行不通。

銀行貸款給我們買房,並不是與我們合夥買房,僅僅是借錢給我們。我們和銀行之間的關係是借貸關係,房子的漲跌跟銀行一點關係都沒有,即使房子被炸了,貸款還是要還完的。這就和使用花唄分期付款買了一部iphone,剛還款一個月結果iphone丟了,還得繼續還款是一個道理。

並且房子是剛需,還需要住,哪能說不要就不要。因此只能默默承擔房價下跌,老老實實還款。

但這不是最糟糕的,最糟糕的是房價下跌後造成貸款的抵押物價值不足,銀行讓補交資金或抵押物。這時候如果不能按期補交,很可能房子被銀行強制拍賣。

不過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國家不會允許老百姓露宿街頭,銀行應該不會真把房子收回。(實際上銀行把房子收回來拍賣也賣不出去)

因此我只能選擇繼續還貸款,不然能怎麼辦。


首席投資官


100萬價值的房子,突然跌去一半,只值50萬了,而目前還欠著銀行的房貸60萬,這種快速跌一半的在一二線城市是不太可能發生的,因為都實行了限售、限購政策。而三四線要想快速暴跌一半的可能性也不會太大。


這個場景意味著買房人剛買房沒多久,就出現了房地產崩盤,應該說是屬於很倒黴的事情。客觀來講,在中國房價突然暴跌一半,會發生房地產金融危機的,而用幾個年的工夫,讓房價跌去一大半,這種溫水煮青蛙的方式下跌的可能性極大。

對於剛需購房者來說,房子是用來住的,並不是用來炒的,如果房價跌去了一半,他們認為後續還可能會反彈的,所以這些人是不會輕易把房子拋給銀行去處理,而是默默的承受著房價下跌的痛苦。當然也不乏有跑到開發商那邊要求退款的維權舉措,不過開發商一般不會有太多的理會,可能部分開發商為了息事寧人,象徵性的賠償一點,以安慰業主突然房價一夜暴跌之苦。

而對於投資性購房者來說,自己買房是為了出租,當然如果房價漲多了也會拋售的。那他要算一下,我這100萬的房子,一個月的回報率是多少?出租出去是否會順利,不過,面對房價如此狂跌,投資性購房者肯定會選擇棄房斷供的,都已經跌一半了,再堅持就沒啥意思了。

而對於炒房者來說,突遭房價暴跌過半,卻還有60萬房貸要還,炒房者會覺得房子還會反彈的,會等一段時間,但是房價還是一直要往下跌,已成為趨勢性的話,炒房者肯定會把房子甩給了銀行。而銀行拿了大量的房產,不小心做了業主,房產又不能快速變現,銀行的壞賬會快速上升。


不執著財經


如果你100萬的房子突然暴跌一半,而你銀行還有60萬房貸要還,你會怎麼辦?

很多人都說“住房是剛需”“接著還唄”等,絲毫沒有一丁點財經知識和風險意識。

這些人看來對發生於2008年的造成全球性金融危機的美國次貸危機一無所知。

造成全球性金融危機的美國次貸危機

貸款買房是商業化社會的普遍現象。

在美國,那些沒有穩定收入或者根本沒有收入的人,也可以貸款買房。但是,由於這些人的信用等級低,只能貸到比信用等級高的人更高利息的貸款,這些人稱為次級信用貸款者。

美國次級抵押貸款市場採用的是固定利率和浮動利率相結合的還款方式,就是購房者在購房後頭幾年以固定利率償還貸款,其後以浮動利率償還貸款。

2006年之前一段時間,美國住房市場跟此前幾十年中國的住房市場一樣持續繁榮,房價節節攀升,加上那時美國利率水平較低,美國的次級抵押貸款額度快速躥升。

2006年開始,美國住房市場

風雲突變,房價下跌,而短期利率卻不斷攀升,導致次貸還款利率也大幅走高,次貸購房者的還貸負擔大為加重。

大量出現了像題主提出的這個問題:“100萬的房子突然暴跌一半,而你銀行還有60萬房貸要還”。

怎麼辦?

很多次貸購房者的選擇是棄貸!

什麼是棄貸?

“100萬的房子現在只值50萬,我卻還要繼續還銀行60萬”,這不合算啊,而且我也還不起。

不合算,還還不起,我不要了還不行——已經支付的40萬,和房子我都不要了!

我們知道,貸款買房,只要貸款沒有還完,房子的產權就不是自己的,而是銀行的。

你還不了房貸,房子就被銀行收回。

問題是,銀行是金融機構,不是房地產商。它收回房子需要賣出變現,把不動產變成流動資產。

然而,不要忘記,住房市場還在走低呢!這時的房子價格可能只剩30萬,甚至20萬了。

銀行要變現,就會虧錢。

我們都知道,人都有買漲不買跌的心理。

房價持續走低的大背景下,銀行即使想出血大甩賣也甩不掉,這就意味著收回的房子被砸在了銀行手裡。

這些房子,這時就變成了不良資產。

銀行怎處置這些不良資產?

會計處理上需要做壞賬計提,就是在一個或多個計算週期內從正常營業利潤中撥備出相應數額的資金,如果利潤不夠計提怎麼辦?那就是利潤減去需要計提的數額,得出的數字就是當下結算週期的利潤。

很明顯,這個利潤是負數,也就是說虧損。

當需要計提的數額足夠大,大到甚至高過該金融機構的淨資產,這意味著資不抵債,需要進行破產清算。

無論是上世紀90年代日本房產泡沫還是本世紀初美國房產泡沫的破裂,都導致當時排名很靠前的銀行破產。

2008年美國次貸危機的犧牲品是當時美國第四大投資銀行雷曼兄弟銀行。

那位說了,銀行破產就破產唄,有啥大不了的。

問題是,我們知道,銀行本身它不印錢。它的錢也是別人的,融資渠道有很多種。

其中,陷入次貸危機的美國機構一個融資渠道是發放債券,稱次級貸款債券。

這些債券賣給了全球很多大的金融機構,其中,中國的中國銀行等都深陷其中。

這意味著,全球很多金融機構都面臨著壞賬計提、虧損甚至破產的風險,導致全球金融流動性大為縮減,導致一場席捲全球的金融危機。

這就是小小的美國次貸危機能造成全球性嚴重金融危機,導致全球經濟大倒退的原因,這也是人們常掛在嘴邊的經濟學上的“蝴蝶效應”。

100萬的房子能暴跌一半,也就能再繼續再跌一半

地產市場,尤其是大國的地產市場泡沫破裂,破壞性出乎人的意料。

房價能暴跌一半,就意味著可以再繼續跌一半,就如同中國的股市在熊市週期可以跌去三分之二,有些個股可以砍掉90%一樣。

短期波動不可怕,怕的是下跌趨勢的形成。

在我國,由於各種原因(有些不可說,也就都不說了),房地產市場即使出現過大幅度波動,好在還從來沒有形成過趨勢性下跌,因而泡沫雖然早已很大很大,卻一直沒有被吹破。

甚至,近幾年來,地產泡沫這個詞似乎從漢語詞典中消失了,根本沒有人再提及。

不提,不等於這回事就真的沒有了,不會發生。


掙脫枷鎖的囚徒


這個問題面臨著情感和理智兩個方面的討論。如果100萬的房子突然暴跌一半,而貸款還有60萬,這不是聳人聽聞,歷史上好多國家發生過類似的情況,就是還貸金額超過總房價的情況,我們應該怎麼辦呢?

我們先要理解一下這個問題的意義,以及潛臺詞。100萬的房子值50萬了,你還要還60萬貸款,這就等於你無形中,又增加了了10萬元的新增債務,這種情況下,有兩種選擇,第一就等於你花60萬新買了一個房子,第二就是你違約放棄這個房子,再花50萬買一套,等於省了10萬元。

以上是從個人角度分析的,所以從趨利角度看,放棄房屋,是明智選擇,當一個國家出現這樣狀況,也不會考慮國民的信用問題了,因為這時候是國家信用問題了。對於老百姓來說是小事,對於銀行來說可能是大問題了。

老百姓不要房子了,重新買一個就好了,還可以省下10萬元,那麼這些房子歸誰呢?當然歸銀行,但是銀行發現,這些房子想賣出去,根本賣不動或者賣的價錢抵不上貸出去的本金和利息,這樣銀行就會虧本,貸款60萬,而房子只值50萬,裡外裡銀行損失的可不是10萬那麼簡單,而是更多的。

美國就曾發生過次貸危機,就是這個情況。導致有的銀行破產。有時候,很多人不能理解,為何首付的比例越來越高,有的甚至達到50%首付,其實本質上就是為何防止出現次貸危機的,有些20%首付的房子,房主完全可能放棄房子的。

100萬的房子,降價到60萬,而貸款80萬,換做誰可能都會違約不要房子了。


韓東言


一,斷供。房子被銀行收走。銀行交法院拍賣。荒貨半價,賣拍三十萬元給了銀行。你還差銀行三十萬。銀行還向你追繳剩下的三十萬,你再想辦法籌集三十萬元還給銀行。房子拍賣掉了,還差銀行三十萬。

第二種辦法。繼續供那六十萬元的貸款。房子自住。房價漲跌和你不相關。反正你不能賣了房子上馬路上居住。心情鬱悶,但日子照過。

第三種辦法:有二套房,五十萬元賣掉一套。把五十萬再加十萬元還給銀行。只剩下一套房子居住。

其他的辦法,我想不出來了。笨。


煙臺蠍子


這裡釐清6個問題:

1、年初買房的時候房價50萬,有首付20萬,按揭30萬等額本息還款20年240個月毎月2500元,實際上買房時欠銀行60萬。

2、當前房價100萬,你總共買房子花了20萬元。

3、今年底房價降50%為50萬,你為買房子一年共花了23萬,欠銀行19年本息57萬元。

4、如果你現在有能力提前還貸,銀行計算公式會減免剩餘19年的利息(但有點違約金)。你大概一次性還清29萬元。

5、你買房子共花錢52萬元。

6、若有人願意50萬接手,你虧錢2萬。剛剛相當於你租房一年的費用。(50萬的套房房租1200/月是正常價)


Lee-老萬


100萬元買的房子,咔嚓一聲跌了一半,50萬就能買一套同樣戶型同樣大小的房子了,但是銀行的貸款還有60萬元要還,還能怎麼辦,接著還唄。


房價腰斬甚至下跌更多的情況,日本人民遇到過,美國人民遇到過,香港人民也遇到過。就以最近的香港為例,房價大幅下跌時曾經制造了超過10萬負資產家庭。


何為負資產家庭,自然就是把所有資產賣了,算上自己的全部存款,依然不夠償還全部債務。

“1997年的時候我買了一套價值742萬港元的房子,從銀行貸了667.8萬港元,可這間住宅到2003年就只值250萬港元了。”


媒體報道香港負資產家庭時,往往帶著幾分感動,幾分敬仰,讚歎他們吃苦耐勞,堅持還貸。


其實,負資產們也很無奈啊。首付已經付了,房貸也還了不少了,房價腰斬,也不能再買一套啊。如果棄房斷供,銀行立刻會收走房子拍賣,不夠還貸款就走法律程序起訴還剩下的貸款。與其一無所有,不如咬牙堅持。


並不是媒體捧得有多麼無私多麼崇高,負資產們也是有苦難言,不如苦中作樂來個高姿態,總不能讓銀行逼到絕路吧。


《銀行房屋按揭貸款合同範本》中很重要的一條:“抵押期間由於乙方的過錯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的價值減少的,乙方應在三十天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這段話熟悉嗎?只要買過房,只要認真看過合同,一定會有印象。如果沒有,不妨認真翻出合同好好看看。


如果不想房子沒了還揹負一身債務,老老實實還債將是唯一選擇。


財智成功


這是一個純粹的法律問題。看到不少精華回覆,我不禁想笑。假使房價爆跌,別說跌破4成,既使跌得一毛不值,銀行的貸款也還是要正常還的。很多人(包括精華回覆裡的)說,跌吧,跌得太多老子棄房,愛咋咋地。這完全是法盲的行為,誤人子弟啊!

為什麼不管房價漲跌,銀行的錢必須正常還呢?理由有下:

1,你買開發商的房屋,正常是你出錢,他們出房。雙方是簡單的買賣合同關係,類似於我們去菜市場買菜。但隨著社會的發展,開始出現我錢不夠,但又想買房。這時合法高利貸來了(銀行),你錢不夠,我可以借給你,但你要分期還款給我,五年不夠,三十年(現在最高可貸三十年了)。你必須要房子抵押給我,還要籤各種擔保。這是典型的借款合同關係。好了,錢借給你了,加上自己湊的首付,出錢給開發商,開發商給你房屋(當然要過戶)。這時,你與開發商的買賣關係結束。

2,房子開始正常按揭,你開始正常每月還銀行的錢。突然,假使有一天,就如上面提問者說的情況,本來房屋市值總價100,跌到60。而你還欠銀行大約70,但這又跟銀行有什麼關係呢。你跟銀行籤的是借款啊,就算跌到50,你也要正常還款。有人不甘心了,棄房斷供。銀行會第一時間查封拍賣房產,所得房款不夠還可以向借款人(你)及擔保人追償。還清,相安無事!還不清,列入黑名單,人財兩空。08年美國金融危機怎麼來的,次貸危機怎麼來的,講的就是上述這種情況。

綜上,買房應當量力而為,經濟下行時期,儘量降槓桿而不是瘋狂加槓桿做炒房客的接盤俠,世上沒有隻上揚的商品,就如世上沒有免費的午餐一樣。各位安好!



寶君律師


我第一套房子購於2001年已經漲了20倍,跌一半我覺得無所謂,第二套購於2016年,漲了2.5倍,跌一半我覺得還沒回到買入價。還是無所謂。我是個普通老百姓,不要危言聳聽,房地產跌不跌,跟買房自住的老百姓沒啥關係!貸款都是量力而行的,肯定正常還貸。怕跌的都是投機分子。實話實說,噴子繞道!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