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原副主任李建軍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批准,自治區紀委監委對自治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原副主任李建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建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發展、工程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李建軍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性質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監委委務會會議研究,並報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建軍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監委)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