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111期」酒駕企圖矇混過關 欲蓋彌彰終顯露!

「曝光台111期」酒驾企图蒙混过关 欲盖弥彰终显露!

「曝光台111期」酒驾企图蒙混过关 欲盖弥彰终显露!

有一則“奇葩”的案例

昨日抓獲一起酒駕,酒駕的車主把這個黑鍋推到檳榔上,聲稱自己只是吃了檳榔沒喝酒,交警蜀黍表情亮了.......

「曝光台111期」酒驾企图蒙混过关 欲盖弥彰终显露!

檳榔君表示很冤枉啊......這個黑鍋我不背。

「曝光台111期」酒驾企图蒙混过关 欲盖弥彰终显露!

10月29日夜,黃梅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城區開展夜查行動。當晚20時20分,該大隊公路巡邏中隊民警在城區五祖大道與安居路交叉口處執勤點,依法對駕駛湘D3R***小車的司機進行酒精測試,酒精測試棒顯示存在酒駕,司機一面迅速拿出一塊檳榔放進嘴裡大嚼,一面極力辯稱“我沒有喝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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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嚼檳榔“躲”酒駕

範某被查時嘴裡在嚼檳榔,

嚼食檳榔的那股味,

撲鼻而來....

現場交警要求範某進行酒精測試,

但範某卻並不配合,

他反覆說,“我沒有喝酒,我沒有喝酒!”

一陣墨跡後.....

範某接受酒精測試,

經檢測,

酒精含量54mg/100ml,已達酒駕的標準!

此時,範某神色慌張,

實在抵懶不掉

不得不說出實情

欲蓋彌彰終顯露

民警其實早看穿了司機嚼檳榔以消解體內酒精、蓋住酒味的企圖(據查,吃檳榔並不會影響酒精測試),就說,我等你五分鐘,再進行測試吧。在再次的酒精測試中,酒精測試儀顯示54mg/100ml,仍然是酒駕。司機仍然不服,反覆說,我沒有喝酒!我沒有喝酒!交警查酒駕,唯一的依據是駕駛員身體血液裡的酒精含量,並提出對其進行抽血檢驗。

見實在抵懶不掉,司機不得不說出實情:午餐確實喝了好多酒,到現在飯都沒吃一口,想通過嚼檳榔躲過檢查,沒想到一點用都沒有。並表示,接受處罰,下次一定吸取喝酒開車受罰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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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司機範某某,系湖南萬榮縣人,持C1駕駛證,在黃梅工作。範某某因酒駕,受到罰款和駕駛證一次記12分等處罰。

這位大哥現在應該很後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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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醉駕處罰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黃岡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何需故弄玄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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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提示每日一圖

這裡也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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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阮景紅

通訊員:梅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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