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111期」酒驾企图蒙混过关 欲盖弥彰终显露!

「曝光台111期」酒驾企图蒙混过关 欲盖弥彰终显露!

「曝光台111期」酒驾企图蒙混过关 欲盖弥彰终显露!

有一则“奇葩”的案例

昨日抓获一起酒驾,酒驾的车主把这个黑锅推到槟榔上,声称自己只是吃了槟榔没喝酒,交警蜀黍表情亮了.......

「曝光台111期」酒驾企图蒙混过关 欲盖弥彰终显露!

槟榔君表示很冤枉啊......这个黑锅我不背。

「曝光台111期」酒驾企图蒙混过关 欲盖弥彰终显露!

10月29日夜,黄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城区开展夜查行动。当晚20时20分,该大队公路巡逻中队民警在城区五祖大道与安居路交叉口处执勤点,依法对驾驶湘D3R***小车的司机进行酒精测试,酒精测试棒显示存在酒驾,司机一面迅速拿出一块槟榔放进嘴里大嚼,一面极力辩称“我没有喝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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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嚼槟榔“躲”酒驾

范某被查时嘴里在嚼槟榔,

嚼食槟榔的那股味,

扑鼻而来....

现场交警要求范某进行酒精测试,

但范某却并不配合,

他反复说,“我没有喝酒,我没有喝酒!”

一阵墨迹后.....

范某接受酒精测试,

经检测,

酒精含量54mg/100ml,已达酒驾的标准!

此时,范某神色慌张,

实在抵懒不掉

不得不说出实情

欲盖弥彰终显露

民警其实早看穿了司机嚼槟榔以消解体内酒精、盖住酒味的企图(据查,吃槟榔并不会影响酒精测试),就说,我等你五分钟,再进行测试吧。在再次的酒精测试中,酒精测试仪显示54mg/100ml,仍然是酒驾。司机仍然不服,反复说,我没有喝酒!我没有喝酒!交警查酒驾,唯一的依据是驾驶员身体血液里的酒精含量,并提出对其进行抽血检验。

见实在抵懒不掉,司机不得不说出实情:午餐确实喝了好多酒,到现在饭都没吃一口,想通过嚼槟榔躲过检查,没想到一点用都没有。并表示,接受处罚,下次一定吸取喝酒开车受罚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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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司机范某某,系湖南万荣县人,持C1驾驶证,在黄梅工作。范某某因酒驾,受到罚款和驾驶证一次记12分等处罚。

这位大哥现在应该很后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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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醉驾处罚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黄冈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何需故弄玄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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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提示每日一图

这里也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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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阮景红

通讯员:梅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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