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的小腳女人,繡花小鞋裡是醜陋的雙足,但也是炫耀的資本!


最後的小腳女人,繡花小鞋裡是醜陋的雙足,但也是炫耀的資本!

如今人們的“天性”釋放的算是很充分了,甚至發展太快出現了各種“怪現象”,現在再也沒有一種習俗能夠保持代代傳承了,比如當年的“纏小腳”,竟然是母親逼著女兒纏嘞。

清朝時期官方是不鼓勵纏小腳的,甚至很多清朝皇帝曾明令禁止過纏足,但怎奈民間傳統勢力強大,引起了強烈的反抗不滿,咋了?俺們纏足也不行了?這時時代之美,懂嗎韃子們!

最後的小腳女人,繡花小鞋裡是醜陋的雙足,但也是炫耀的資本!

直到滿清滅亡之後,改天換地一切都要革舊布新,所以在民國的禁止和新思潮的衝擊下,很多女子都不纏足了,從此以後也能歡樂的奔跑了!趕走了韃子,再去打列強,若是捯飭著一雙小腳上戰場,總歸是沒什麼戰鬥力吧。

但是新時代的春風即便是再和煦,也有吹不到的旮旯角落。很多邊遠鄉村山區人們思想跟磐石般堅硬,審美落後大趨勢幾十上百年,竟還認為女子纏足才是“極品”

最後的小腳女人,繡花小鞋裡是醜陋的雙足,但也是炫耀的資本!

精美的繡花小鞋裡是醜陋的雙足,這不僅是符合時代審美要求下的跟風行為,更是一種“身份”的象徵,富足的女子才纏足,因為不用下地幹活啊,這是她們炫耀的資本吶,只是後來“纏足”被賦予了更多的意義罷了。

纏足的結果是腳會變殘廢!腳趾伸不開,腳背隆起很高,是非常難看的!走路站不穩,站久了鑽心的疼,耽誤勞動生產。用布裹足,時間久了必然會發臭,那就多纏幾層布嘍,晚上睡覺也穿著鞋嘍。

最後的小腳女人,繡花小鞋裡是醜陋的雙足,但也是炫耀的資本!

這個社會里最後的小腳女人,如今早已所剩無幾。她們每個人都有慘痛的經歷,可以說就是纏足陋習害了她們!王彩鞠老人就是被“纏足”受害者,她十一歲的時候母親就開始給她裹腳了,原因是怕耽誤她,不纏腳就嫁不出去的!起初王彩鞠是很牴觸的,因為纏了腳就再也不能跟其他孩子那樣自由的奔跑了,但母親拿著小木棍追著她打,這都是為了你好啊,孩子!

彩鞠的母親是這樣給他裹腳的:用碎碗茬子把腳劃破,再把腳趾摺疊在腳底下,最後用布緊緊地纏住,據說這樣可以加速“小腳”的養成。骨折的疼痛讓王彩鞠難以忍受,兩年不敢下地走動。這期間她的腳還因為感染而潰爛,但按照當時老人們的經驗,都說:爛了就好,越爛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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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很多固執的家庭裡,兒子娶媳婦都必須要找小腳女子,誰有一雙玲瓏小腳,誰最受婆婆喜愛。在這種思想環境的影響下,王彩鞠終於養成了一雙“精緻”的小腳,鄰里親朋都誇彩鞠母親教女有方“頭是頭,腳是腳”。

都說“纏小腳”是為了迎合男方的喜好,當然不排除有些人擁有變異心理就好這一口,但很多男子卻是很同情小腳女人,反而女性群體對“裹足”有著謎之熱情。王彩鞠的爺爺很開明,曾明確反對裹腳這件事,但奶奶卻說兩隻大腳,醜的要死嘞,誰家敢要!而彩鞠父親不當家,縱然知道女兒的痛苦但卻不敢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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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就養成了一雙“漂亮”小腳的女子們,希望長大之後能嫁個好人家,可是等他們長大後才發現,社會審美觀念早已經悄悄的變了。王彩鞠老人的婆家,婆婆是個強悍人物,一生大事小情、衣食住行都自己掌握,幹農活更是一把好手。可她見王彩鞠竟是個纏小腳的女子,幹活太不利索了,於是就讓王彩鞠鬆開裹腳布。但雙足畸形早已形成,現在放開已經無濟於事了。所以幹活拖沓的王彩鞠備受婆婆白眼,經常拿話羞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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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到了那個集體生產的年代,大家都是掙工分的,人家婦女一天掙十個工分,但王彩鞠最多給六個工分,因為大家都說她幹活慢,連這六個工分都沾了大家的光呢!後來已是暮年的王彩鞠老人經常哀嘆:唉!舊社會咋還時興裹小腳呢?

如今穿高跟鞋的女子,更能襯托出身段的美好,但同樣會對足部造成傷害。很多人批判這就是變相的“纏足”啊,不就是為了取悅這個時代的審美潮流嗎?但肯定也會有一批人站出來反對,最後該穿的還是會穿,但誰累誰知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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