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名下的房產如何給子女最划算?贈與,買賣,還是繼承?

在很多人家裡可能會有多套房產,而受“限購令”影響,不少人打算將名下房產過戶給父母或子女,以騰出“房票”再購入一套。

直系親屬之間進行房產轉讓一般是有贈與、買賣和繼承,那究竟哪種轉讓方式最省錢?

在此,我們將把贈與、買賣和繼承的相關事項進行羅列,並用例子再進行說明,方便大家進行對照。


父母名下的房產如何給子女最划算?贈與,買賣,還是繼承?


贈與/買賣/繼承的流程和稅費說明

父母名下的房產如何給子女最划算?贈與,買賣,還是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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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直系親屬之間進行房產轉讓,需要明確的是,只有夫妻之間的產權份額變更(即通常說的加名字或者去名字)不涉及稅收,其他的直系親屬之間產權的轉讓都會產生或多或少的交易稅費。

贈與、買賣和繼承,到底選用哪種方式?

建議從當前變更所花費的時間、成本與未來再出售時的成本兩方面綜合考慮之後再加以選擇。

雖然,目前交易習慣,賣家都是談「淨到手」,但是因贈與或買賣兩種不同方式導致未來交易稅費的不同,也一樣會影響到未來買方的交易成本,直接影響成交與否。

01 繼承

省錢,但受限條件多

說到繼承,它又分為兩種,一種是法定繼承(非遺囑),另一種是遺贈(遺囑)。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通知和批覆,直系親屬間的繼承是免徵個人所得稅、營業稅和契稅的。目前,主要需要負擔支付公證費和工本費等。

而公證費用一般以接受益額一定比例收取,但各地又有所不同。

以杭州國立公證處為例,證明財產繼承、贈與、接受遺贈收費標準:

按標的額累進計費:20萬元以下(含20萬)部分1%;20萬元至50萬元(含)部分0.8%;50萬元至200萬元(含)部分0.6%;200萬元至500萬元部分0.5%;500萬元至1000萬元(含)部分0.4%;超過1000萬元部分0.1%。

個人普通住宅每平米45元收取;農村的農民自有住宅按每平米30元收取。

證明單方贈與或受贈,確認遺贈效力的,減半計收。5000元(含)以下小額繼承免費。

如果是89平米住宅,公證費用僅需4005元。

不過,自2016年7月起,我國司法部已下發通知,繼承、贈與房產辦理登記事項可以不用“強制公證”了。但需要注意,省了公證費,卻需要自己承擔事後糾紛的風險。

在實際操作中,因為繼承是遺產人身後才可以進行產權過戶,所以這種過戶方式的人比較少。另外,如果繼承的手續或證明文件不全,那麼在房產過戶的過程中還會產生很多困難。

02 贈與

費用不多,但轉售成本較高

贈與的方式比較簡單,一般需要辦理公證,直系親屬之間的贈與只需繳納印花稅和契稅,費用不多。

所屬費用:3%契稅+公證費+0.05%雙方合同印花稅

雖然贈與時所要繳納的稅費可能比較少。但這套房子如果面臨再次轉讓,則所要繳納的稅費可能要更高。因為,受贈房屋在再次轉讓時,不能再核定徵收個人所得稅,而是需要按照差額(轉讓收入—住房原值—合理費用—轉讓過程中繳納的稅金)的20%來徵收個所稅。

當然,非直系親屬之間的房產贈與就沒有增值稅(5.6%)和個稅免徵了。

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他人的,受贈人因無償受贈房屋取得的受贈所得,按照“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徵稅的其他所得”項目(以其轉讓受贈房屋的收入減除原捐贈人取得該房屋的實際購置成本以及贈與和轉讓過程中受贈人支付的相關稅費後的餘額)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以杭州總價200萬住房為例,增值稅和個稅兩項總額需要近51萬。當然,受贈方再度轉讓房產,個稅也會低很多。

【注意】關於公證和上訴遺囑繼承一樣,並不強制,但是在房產過戶前,贈與人可行駛任意撤銷權。而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撤銷必須符合法定條件。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的法定撤銷權為: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03 買賣

省時省心,保障多

買賣是一種常見也是易操作的過戶方式,只需簽署買賣協議,隨後到當地房屋產權登記部分申請房屋產權轉讓手續即可。

買賣過戶的主要費用由增值稅、個人所得稅和契稅三種。其中房屋滿2年免徵增值稅;滿5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免徵個人所得稅。

如果房屋條件夠省稅,符合限購政策,不如讓父母把房子“賣”給子女。

要不要提前把房產轉讓給兒女?

雖然每年都要謠傳一波遺產稅開徵,而新華社每年也都要出來闢謠,但是也有不少老阿姨老叔叔聽說國外的遺產稅高達20%以上,因此也有不少父母想在短時間內轉讓房產給子女。

父母當下轉讓房產給子女的優點在於,可操作性強,同時也消除了未來可能存在的遺產稅的影響。但是如子女已經有其他房產,按照目前的二手房政策,在未來出售時的稅費或者子女有再次購房意向時會存在不同影響。

若父母選擇在當下短時間內將房產轉讓給子女,如果不考慮未來子女再次出售該房產成本的,則應根據房屋購入年限、目前市值、以及受讓方是否存在限購等因素綜合判斷,計算買賣與贈與兩種方式的成本以比較,選擇成本較低的方式來進行變更。

就當前國內遺產稅尚未開徵的情況下,併除去可能存在的遺產糾紛,僅從當前的費用成本上考慮,通過繼承方式轉讓房產花費最少,但正如前文所強調的,繼承是基於被繼承人已去世的前提,因此繼承的發生於時間上存在不確定性,即子女不能即時取得父母房產。

最後,未來出售時的成本因受未來房地產稅費政策、受讓方家庭所持有的房地產數量變化等因素影響,不確定性較大,在考慮當前轉讓使用何種方式時適當考量即可,不建議以未來出售成本作為決策的重點考量因素。

諸位還是需要根據各自適用的情況,選擇省錢,且要省心的過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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