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 第2645號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2—2020年)》,進一步加強國家獸醫實驗室體系建設,根據《國家獸醫參考實驗室管理辦法》《農業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國家獸醫參考實驗室管理的通知》(農醫發﹝2016﹞13號),我部指定了豬瘟等10種優先防治動物疫病實驗室為第二批國家獸醫參考實驗室和相關專業實驗室為首批國家獸醫專業實驗室。現予以公告。

農業部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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