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販子在偷孩子過程中,被孩子父母發現打死,法院該如何判刑啊

也許會有一萬種判決,但絕對不會出現我們最為期待的那一種:無罪!!!

我向來堅定的支持對人販子處以極刑,我認為只要這個社會上還存在一種最嚴厲的律法,那麼就是最適合人販子的判罰。我們對人販子的判罰,不能僅僅侷限於它們有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影響惡不惡劣來區分。我認為只要是人販子,都是罪不可赦的。

如果我們對人販子能夠施以死刑,那麼被拐孩子的父母在阻止偷孩子時,將人販子殺害無疑就會成為一種正當防衛,父母的正當防衛雖然不是出入自我危險的擺脫,但卻是為了自己的孩子,於情於理都應等同視為正當防衛。

但在當下的情境之下,如果被偷孩子父母打死了人販子,不但會遭到實刑判決,而且還得給人販子家屬附帶民事賠償。

人販子的危害是巨大的,它們不但剝奪了孩子的終生幸福,而且也剝奪了父母及家庭其它成員的終生痛苦,是一種影響面極廣的事件,我們不能用是否造成人員傷害為判罰標準,而是應該看它們是不是人販子,只要是人販子,都必須處以極刑,哪怕孩子完好的找回來,都不能成為被赦免的理由和藉口。

人販子在偷孩子過程中,被孩子父母發現打死,法院該如何判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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