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企業爲什麼總喜歡逼迫員工自己辭職?因爲可以撇清法律責任

有些工廠,有時為了逼員工自己辭職,不再用穿小鞋為難自己員工這些效率太低的辦法,遇到能忍的勞動者,還真一時半會沒法有效,因此,甚至不惜動用強制手段,請一些年輕力壯的小夥子,“無私”地幫你辭職,這都是經常發生的事,不辭職不給餘下的工資,不辭職你今天就別離開公司了等等,無所不用其極。

今天我就這這裡總結一下,員工自己辭職,到底可以幫助企業撇清多少法律責任

第一,違法解除的賠償責任,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公司如果違法解除員工,是有懲罰性的賠償責任,數額巨大。這就是為什麼,當公司不想要你在這裡工作,聰明的公司不會隨便解除你,而是逼你辭職了,因為只要是你自己辭職的,公司不用給任何賠償

第二,醫療期支付工資的責任,這個大家很好理解了,依照法律規定,員工患病,公司必須支付病假工資,病好後,還必須安排工作,如果此時公司強制你辭職了,就任何法律責任都沒有了,不用付任何錢。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的規定,可以依法獲得經濟補償的情形,比如沒交社保,拖欠工資等,這個前提是,你和公司還存在勞動關係,然後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才可以拿到經濟補償。

所以,當公司通過各種手段逼你辭職時,千萬不能自己辭職,及時走法律程序,弱勢的勞動者要知道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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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企業為什麼總喜歡逼迫員工自己辭職?因為可以撇清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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