賒購菸酒 汨羅一男子借「辦酒席」詐騙被判刑

赊购烟酒 汨罗一男子借“办酒席”诈骗被判刑

審理:汨羅市人民法院

裁決: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湛為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8000元。此外,繼續追繳被告人湛為的犯罪所得14936元發還各被害人。

岳陽日報全媒體訊 汨羅男子湛為因手頭緊、沒錢花,便計劃找個快速來錢的途徑。他想出到一些菸酒店騙菸酒再倒賣,或許可以解決自己拮据的境況。於是,他以家中辦酒席需要購進大量貨物為名,取得經營商鋪老闆的信任後,假借賒賬的方式騙取煙、酒等財物。

2015年4月至2017年11月期間,湛為隱瞞自己沒有資金的真相,先後在汨羅市白水鎮、歸義鎮、川山坪鎮、李家塅鎮的批發商鋪中聲稱家中辦酒席需要大量貨物,以先拿貨再過幾天付款的方式騙取經營商鋪的老闆信任。見有生意,店老闆便以為來了大主顧,加之平日裡,一些辦酒的人家也有在店鋪先賒購菸酒等貨物,辦完酒後在規定時間裡再來結賬的情況,因此,店主一般都不會起疑心,在寫好供貨憑證等後,便將貨物交由湛為。

通過這種賒購行騙的方式,湛為分別從被害人處騙得煙、酒、摩托車等物品。行騙得手後,湛為將上述物品少部分留給自己使用,大部分銷贓。獲得贓款後,他則用於自己揮霍。店主們在到了約定的支付貨款期到後,卻並沒有等到湛為前來付貨款。等到再聯繫湛為時,他便開始“躲貓貓”。

受害人報警後,警方將湛為抓獲歸案。經查證,湛為共計作案9次,詐騙物品價值共計14936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湛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湛為到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依法對其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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