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联营公司 嘉兴洲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18-128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需要,本公司联营公司嘉兴洲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洲桂”)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申请贷款不超过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整,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资金用于嘉兴中洲碧桂园·花溪源著项目开发建设,并以嘉兴中洲碧桂园·花溪源著项目土地、项目在建工程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以嘉兴洲桂100%股权为上述贷款提供质押担保,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100%连带责任担保。

本公司按照51%的持股比例为嘉兴洲桂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整贷款向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嘉兴洲桂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损害赔偿金、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等全部费用、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履行担保合同项下担保义务和承担担保责任而支出的律师费等全部费用的51%。反担保的期限自反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或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书面通知解除反担保保证责任之日止。

上述反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反担保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嘉兴洲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成立,现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兴乐路599号109室。法定代表人唐鹏,注册资本为5,882.353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嘉兴洲桂的股权架构如下:

嘉兴洲桂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公司按照51%的持股比例为嘉兴洲桂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整贷款向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嘉兴洲桂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损害赔偿金、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等全部费用、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履行担保合同项下担保义务和承担担保责任而支出的律师费等全部费用的51%。反担保的期限自反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或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书面通知解除反担保保证责任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51%的持股比例为嘉兴洲桂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整贷款向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嘉兴洲桂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损害赔偿金、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等全部费用、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履行担保合同项下担保义务和承担担保责任而支出的律师费等全部费用的51%。反担保的期限自反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或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书面通知解除反担保保证责任之日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按照51%的持股比例为嘉兴洲桂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整贷款向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反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融资需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按照51%的持股比例提供上述反担保,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51,409.81万元(含港币折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79.58%。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