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保險對重疾患者的意義是什麼?

傷心小站1


小秘書以後邀請回答能否早點呢……

1.你應該要問的是我們買重疾險有什麼作用,而不是保險公司賠付患者重疾保險金的目的是什麼。因為對於保險公司而言,它不過是在履行它的義務而已,所以當客戶達到合同約定的重疾理賠條件,保險公司就按約定給一筆錢。至於患者拿這筆錢幹什麼,保險公司才不管。

2.很多重疾的確是屬於比較嚴重的情況,誇張的說已經在鬼門關晃盪也不過分。

3.有了病沒有人會拉著你不讓你去治病,如果是想得到保險理賠而拖著不看病的...反正命是你自己的,你不在乎別人就更加不在乎了。也許有的人會說等著保險理賠金去救命,這怕不是你們一開始買保險就被誤導了。絕大多數的重疾病種保障都不是確診就賠付,所以拿著重疾理賠金去救命本來就是一個害人不淺的銷售誤導。如果想要一份可以在治療過程中就能派上用場的保險,那麼購買的時候應該就選擇帶直付功能的醫療險,再不濟也找個帶墊付功能的醫療險。

4.所以重疾理賠金有什麼用,前面說過,你自由安排。但我們習慣性的就是拿重疾理賠去填補我們因病導致的收入損失,確保家庭現金流不出現問題。所以你說這是拿去補貼家庭也可以,只是讓人走得體面這句話就不認可了,因為還存在死了都拿不到重疾理賠的可能。

5.所以這麼坑爹的賠付標準是誰制定的?根據保監會要求,但凡名稱帶重疾險的保險產品,六種高發重疾的定義由保監會規定,六種重疾分別為:惡性腫瘤、冠狀動脈搭橋術、急性心肌梗塞、重大器官移植、腦中風後遺症、終末期腎病。然後保監會摻了一腳以後,保險協會繼續來湊熱鬧,繼續定義了前7-25種高發疾病的定義。所以根據要求,這25種重疾的定義,保險公司是沒有權利更改的,也就是大家的理賠標準是一樣的。不要質疑這些標準的權威性,因為當初制定這些標準的時候,醫師協會也有參與,所以並不是保險行業自己拍腦瓜想出來的標準。那除了這25種重疾呢?其實這已經無關緊要了,因為前六種重疾佔重疾發病的比例就已經超過了80%,算上25種重疾,這個比例已經上升至95-98%了。

6.所以重疾險的定價是否就是坑人的呢?如果重疾險定價真的坑人的,那應該保險公司都賺嗨了才對。而實際上,去年還有三十多家保險公司在虧著錢呢,所以賣保險真的一本萬利?做人不要太想當然,的確有的保險產品定價過高,但不可否認有的產品定價也給保險公司帶來虧損的風險。


巴蘭理財


現代人會面臨兩大問題,一個是重大疾病治療費用越來越高,平均治療費用達到10萬~50萬不等,甚至高於50萬,一般家庭很難承受,而且越來越年輕化了;二是未來家庭花費在醫療和健康上的費用會越來越多。保險就是未雨綢繆,用現在確定的錢,保障未來不確定的風險。

發生重大疾病會產生三筆費用,出院以後(住院期間的費用會有社保和商業醫療險補償)的治療費用,3~5年的康復、家人的照顧護理費用,不能工作的收入損失,保額一般是5年的年收入,保障我們能東山再起!

現在各家保險公司主推的都是提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確診後,符合合同約定的重疾條款即付。

不過,現在重疾保障種類多達上百種,輕症也有幾十種,但保監會規定的25種基礎性重疾基本涵蓋了常見的高發重疾,達到合同約定的重疾條件都能得到理賠。我辦過很多理賠,現在的理賠條件相對寬鬆,不是很嚴苛。當然,達不到重疾理賠的合同約定的條件那是得不到理賠的。


雲箋閒客


人要是得了重疾會有哪些費用呢?第一醫療費用這個可以通過第一社保報銷社保範圍內的。通過商業保險比如平安健康險的e生保。報銷社保範圍外的用藥。包括進口藥,進口的醫療器械,等等,都可以報銷,平安e生保每年1萬免賠額1萬以上住院100%報銷!人們會把重疾險和醫療費用混淆。第二是收入損失:一個人如果得了重疾。重疾恢復期要三年單五年。那麼這三年到五年沒有收入。雖然沒有收入但是費用卻高了!所以為了維持生活品質不因為家庭某人得了重疾而受到影響。必須為這五年的收入做準備。第三得了重疾還有一個康復費用。重疾險解決的是第一收入損失。第二康復費用。醫療費用可以通過社保和商業保險的住院醫療解決


蘇士斌


你的問題好多,都快成十萬個為什麼了。

一個一個答吧。

第一,重疾保險對重疾患者的意義。重疾保險設計的目的在於,當被保險人患上重病後,需要花費高昂的醫療費,還有營養費、康復費,還有因耽誤工作減少工作收入,有的花空家底,有的債臺高築,重疾除賠付後,可以減輕家庭經濟負擔,避免債臺高築。

第二,重疾除賠付標準。不是是達到晚期才賠付。一般情況有三個。一個是確診即賠,如惡性腫瘤,白血病,等嚴重疾病,有二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即可賠付。第二個是手術即賠。有些病名按照手術來賠的,只要實施了手術,就會賠付。如心臟搭橋手術、心臟瓣膜手術等。第三個是器官達到一定程度賠付,如雙目失明、癱瘓等狀態。

第三,如果因為達不到賠付標準,沒有賠付而失去康復的機會,那當然非常遺憾。但是賠付標準就是標準,是雙方合同約定的,需要雙方共同遵守。如果達不到標準而能賠付,那還不亂了套,保險公司還不馬上倒閉?

第四,重疾賠付標準有通用的,也有各家保險公司制定的,在投保時可以詳細審閱,需要了解清楚。

以上回答,還能滿意嗎?


小帥影視


醫療險讓病患在醫院放心醫治,重疾險讓病患在家裡放心療養。醫和療,是兩部分,但是從某種意義上講,療養比醫治更重要。

這一點,就是重大疾病保險創始人馬裡尤·伯納德醫生號召保險創立“解決病人經濟生命”的原因。

1967年,馬裡尤斯巴納德(Barnard)醫生在南非完成了人類歷史上第一例異體心臟移植術。Barnard醫生治好了這位病人之後,交代她必須靜養一年時間,病人略帶著猶豫答應了要求。但是三個月後, Barnard醫生回訪這位病人時,卻意外地發現她已經參加工作了!Barnard醫生批評她沒有好好修養身體,而病人只說了一句話:“你以為我不想好好養病嗎?可是如果我不來工作,我和我的孩子們就要被餓死,我也是沒有辦法啊!” Barnard醫生聽後,默默無話。又過了三個月,這位病人去世了……病人的離世深深的刺痛了Barnard醫生,他說:“我可以拯救一個人的生理生命,但無法拯救她的經濟生命!” 於是,他設計出了世界上第一個重大疾病保險,因為他知道,這可以讓病人們康復後,依然可以好好地活!

我們目前的重疾險條款是由中國醫師協會和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在2005年 編寫的,當時組織了很多院士專家共同商討而定。在重疾險條款中,前25種疾病,每家都是都是一模一樣。

重大疾病有三個特點:病情嚴重、經濟負擔重、心理負擔重。

  1. 病情嚴重不代表得了就會死。如果得了就要死,那設立重疾險也沒啥意義,不如直接用壽險就行了。如果我們通過早預防、早診斷、規範治療後,是有很好的五年生存率。我們國家目前五年存活率比較低,大概30%左右,這個現狀是可以改變的。注意自己的生活習慣,定期體檢,提高醫療手段。

  2. 經濟負擔重,這點不用多說。強調一點就是重疾險的核心是解決出院後的問題,通過下面這幅圖可以清楚的看明白。

  3. 心裡負擔重。心理負擔有時候比疾病本身更可怕,恐懼源於無知,所以我們要正確瞭解重大疾病,知道它是什麼樣的,或許就沒那麼害怕了。

我身邊有幾個很有代表性的案例,有親戚、有客戶,罹患重大疾病超過5年、10年、15年都還健康的生活,有兩個特點,一個是及時有效的醫治和療養,一個是心態都非常好。

現在市面上有很多良心重疾險,不僅僅只有重大疾病,在輕症的基礎上,設立了“中症”,讓患者早疾病的早期、中期都有賠付,幫助病患有錢可以醫療,及時有效讓病情控制下來。

最後一點,買重大疾病保險,一定要選多次賠付產品,預算充裕選疾病不分組,預算少一點選分組科學的。沒有一個權威的機構表明有多大幾率得兩次或兩次以上的疾病,但是如果賠付一次就終止合同了,後面又生病了,那就很遺憾了。


理財師馬文躍


是確診了就賠啊,我聽說過要什麼晚期才可以賠付的。只要符合合同裡面的病況,都賠付的。只是輕疾和重疾賠付率不一樣。




Avon雅芳


重疾險的發明者是位醫生,因為他看到了太多不是醫療能解決的問題,所以重疾它解決的是住院醫療以外的財務問題,比如出院後的康復費、工作失能導致收入損失等等,這些都是其他險種無法取代的。重疾險不一定都是生病,還有一些意外導致的身體殘疾也包含在內。可以說重疾險是一款基礎險種,很重要,但往往也會有很多誤區,這也是導致很多理賠糾紛的根源。一句話,遇到一個好的保險代理人是大家的幸運。但往往保險行業人員的素質可惜可嘆!


無恙施主


是康復的質量,還有生活的尊嚴,是保持一個人創造價值的能力。如果發生了意外或者重疾,身體虛弱需要靜養,不能工作沒有收入,還需要營養品藥品維持生命和幫助康復,如果再有未還的房貸和車貸,孩子的教育費用老人的贍養,家庭各種日常開支,這些壓力對於一個養病的人來說無異於要命,如果剛好是家庭的經濟支柱病倒,那等於塌了一個家。而重疾的保額是為了解決這些問題而生,保證三五年之內不需要操心,安心養病,康復之後和正常人有同樣的創造價值的能力,保險不是為了生病用,而是為了萬一病了還有足夠康復的機會和實力。


曹永豔18722375065


再一次告誡我們:

最好的醫生,

不在北京,

不在上海,

不在美國。

而是自己——平時飲食、起居、運動、情志的四合理+強烈的保健意識(預防大於治療)

健康不代表一切,但失去健康即失去一切!

有健康才有未來!


不是甜柿子


可以解決沒錢看病,看病後康復期收入損失可以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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