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藥監局等對武漢生物不合格疫苗處罰偏輕

市场监管总局:药监局等对武汉生物不合格疫苗处罚偏轻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今日發佈關於巡視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通報中稱,藥監局自7月23日至8月9日,派出45個檢查組,對全國現有45家疫苗生產企業(不含長春長生公司)開展全面徹底的風險排查,根據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藥品GMP)判定標準,排查結果顯示,現有在產企業的疫苗品種生產正常,未發現影響疫苗質量安全的問題,將增強狂犬病疫苗、百白破疫苗風險控制。

8月1日,藥監局會同衛生健康委等部門組成核查組赴湖北,對2017年發現的武漢生物製品研究所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批號為201607050-2效價不合格百白破疫苗處置工作開展核查,認定該公司未按生產規程操作,地方監管部門存在監管不到位問題,對事故的處罰沒有按國家有關法規和規定從嚴從重,行政處罰偏輕,藥監局會同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督促企業進一步整改,依法嚴肅追究企業和監管部門責任、落實補種措施。

長春長生問題疫苗案件暴露出原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藥監局相關工作人員監管不到位、監督指導不力、審查把關不嚴、失察失責等諸多漏洞,2018年8月17日,經黨組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處理結果已向社會公佈,藥監局黨組也向黨中央、國務院做出了深刻檢查。目前,長春長生問題疫苗案件後續處置相關工作正在抓緊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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