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法院成功調解系列追索勞動報酬案爲農民工追回30餘萬元勞動報酬

柳城法院成功調解系列追索勞動報酬案為農民工追回30餘萬元勞動報酬

柳城法院成功調解系列追索勞動報酬案為農民工追回30餘萬元勞動報酬

“李姐,非常感謝你幫我追回這幾萬元錢,我現在已經和老婆小孩回到湖南老家了。”7月3日,柳城縣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李寶琴接到一通陌生的電話,而打來這通電話的人叫王某,是一名農民工,也是十二件追索勞動報酬系列案件的其中一名當事人,而他口中的李姐,就是這十二件追索勞動報酬案件的承辦人——李寶琴。

2015年柳城縣某單位與某建築公司簽訂施工合同,由該建築公司為某單位建設新辦公樓,之後建築公司將該工程分包給A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簡稱A公司)。此時,王某與另外十幾個湖南老鄉一起被介紹到柳城在該工地做工,A公司與王某等人簽訂了建築工程勞務承包合同。2017年1月,該大樓竣工並正式投入使用,但王某等人卻遲遲拿不到工錢。期間,雙方在柳城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的調解下達成工程款支付協議,雙方約定於2017年12月31日前支付30餘萬元的工錢給王某等人,但王某等人還是未能按時拿到工錢,無奈之下,王某等人到柳城法院起訴追索勞動報酬。

李寶琴法官收到案件後仔細研究了案情,認為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涉訴總標的數額比較大,決定調解處理。李寶琴法官多次通過電話聯繫被告A公司,希望他們能儘快到法院處理此事,經過多次交涉,法官瞭解到並非A公司不願意支付工錢,而是因為某單位的辦公大樓定於2018年4月3日審計定案,因此辦公大樓並未進行結算,不能支付勞動報酬給某建築公司,因而某建築公司也不能結算勞動報酬給A公司,由於A公司資金緊張,確實拿不出這筆錢,王某等人才因此拿不到工錢。而王某等人均是與A公司簽訂勞務合同,不能直接追索某建築公司或某單位。

李寶琴法官考慮到到追索勞動報酬糾紛案件涉及民生,關係勞動者的切身利益,且原告多為家庭困難的農民工,如處理不當,極易引起負面反應。為了讓農民工早日拿到工錢,李寶琴法官多次聯繫某單位、建築公司等各方負責人,終於將各方負責人召集在一起進行協調。在協調會議上,李寶琴法官情理結合,耐心細緻做各方的思想工作,各方終於達成一致意見,為快速辦理、簡化程序,某單位將建設項目工程款結算給建築公司後,由A公司到建築公司辦理領款手續,支票交給李法官及助理,然後再由A公司到銀行兌現支票,現金直接交到李法官及其助理手裡,確保6月15日,當李寶琴法官拿著剛從銀行領出來的30餘萬元現金回到柳城法院民事審判庭內,王某等農民工早已在此等候,他們有序地排隊等去領取工錢,臉上洋溢著期待的笑容。“沒想到不用等到判決就拿到工錢了,真的是太感謝您了,我終於可以回家了!”王某一家拿到錢後,握著李寶琴法官的手激動地說。

最後,王某等十餘名農民工為了表示感謝,為李寶琴法官贈送了錦旗。

(柳城法院 李柳鳳 魏坤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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