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薪休假:辦法實施10年依然休假難!爲啥?

帶薪休假:辦法實施10年依然休假難!為啥?

暑假剛過,“朋友圈”裡的暑期遊卻少見爸爸的身影,多是“媽媽去哪兒”的旅行。有男性職工對此解釋,並非不願親子游,只因有假難休,畢竟自己是家裡的頂樑柱,要以工作為重。

然而,採訪發現,帶薪休假不能休、不敢休的職工不在少數。

帶薪休假:辦法實施10年依然休假難!為啥?


事實上,2008年施行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以及隨後實施的《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都為帶薪休假提供了有力支撐。可實行10年後,職工有假難休的現象仍然普遍。

有假不能休、不敢休

帶薪休假:辦法實施10年依然休假難!為啥?


根據《條例》,職工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中國上班族旅行方式研究報告》顯示,三成白領無法完全支配年假,超八成人在旅行中工作。

相較於企業,基層幹部、事業單位人員休假難的情況同樣普遍。近日有媒體報道,面對創文、創衛、扶貧、招商等一系列任務,不少基層公職人員想週末雙休都不易。“五加二、白加黑”在一些地方是常態。

落實休假,用人單位應主動


帶薪休假:辦法實施10年依然休假難!為啥?


為何有關辦法施行10年來,仍會有假難休?

中國勞動關係學院公共管理系行政管理教研室主任劉文軍認為,有假難休原因在於,管理者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決定員工的職業生涯,員工一旦違背管理者意志強行休假,就有可能受到迂迴的懲罰,而勞動者間存在競爭,由於工作的持續性要求等原因,往往不敢休假甚至“自願”放棄休假。

“這些是法律難以裁判和解決的,因此確保帶薪休假完全落實在短期內還難以做到。”劉文軍表示,職工休假制度如何落到實處,更多時候依靠單位自覺。而具體到落實程度上,不同類型單位職工使用帶薪休假也存在差異。

國家統計局調查顯示,外資合資企業職工對單位落實帶薪休假的滿意度較高,其次是國有企業、政府機關,而私營企業和事業單位的職工滿意度較低。

為何有此差異?劉文軍分析,相較於制度建設較規範的外資企業和國企,規模小的企業在人員調配和工作統籌上操作空間較小,員工休假可能直接影響企業的正常運行,因此落實帶薪休假相對差一些。

那麼,如果職工沒休年假會如何?《條例》規定,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假天數,單位應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要加強引導和追責


帶薪休假:辦法實施10年依然休假難!為啥?


除了年休假,職工還依法享受探親假、婚假、產假、喪假等,但職工“不知道、不敢請、請不了”的現象同樣突出。而沒有責任追究和強制條款約束,與帶薪休假一樣,這些假期很容易遭遇執行難,變成“殭屍假”。

去年11月,湖北省公安廳下發通知,要求各級公安機關領導幹部要帶頭休假,年休假率未達到90%的單位年終不得被評為先進。該做法一出,就引得輿論一片叫好聲。

劉文軍認為,改善帶薪休假權利落實情況,要加強普法宣傳,讓員工清楚地瞭解自己的權利,還要加強勞動監察,增加用人單位違法成本。

劉文軍建議採取更加靈活的休假方式,特別是可以考慮允許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協商在較長週期內統籌安排工作和休假事宜,這樣對雙方都有利。

你不可不知

休假,是職工的合法權利!

我國勞動法律法規對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做了明確的規定,用人單位應該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合理安排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職工可以享受的假期有:

①工作間歇休息:即工間休息和用餐時間;

②日休息:指勞動者在每晝夜(24小時)內,除工作時間以外,由自己支配的時間;

③週休息:每週公休假日為2天;

④國家法定節假日:如春節假期、五一假期;

⑤帶薪年休假。

依照我國的法律法規

職工應依法享受這些假期


年休假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的條例》: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婚假

《安徽省計劃生育條例》:安徽婚假為3天。

產假和陪產假

中國基礎產假期為98天,《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基礎上,延長產假六十天。男方享受十天護理假;夫妻異地生活的,護理假為二十天。

病假

根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為9個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工傷假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喪假

根據《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職工的直系親屬死亡時,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1至3天的喪假;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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