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案件舉報獎勵辦法出台,舉報非法集資最高獎5萬元

  記者從市金融辦獲悉,為進一步強化社會監督,及時發現非法集資案件線索,有效化解金融風險隱患,嚴厲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切實維護經濟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我市正式出臺《龍口市非法集資案件舉報獎勵辦法》。

市民舉報非法集資的案件或線索可獲得現金獎勵,最高獎勵5萬元。

非法集資案件舉報獎勵辦法出臺,舉報非法集資最高獎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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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非法集資案件舉報獎勵辦法由市金融辦會同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場監管局、人民銀行龍口市支行、煙臺銀監局龍口辦事處聯合發文。舉報獎勵標準根據被舉報行為的違法程度和舉報人對查處工作的幫助程度,分為三個等級獎勵。提供被舉報方的詳細違法事實、線索及關鍵證據,協助查處工作,舉報內容與違法事實完全相符的,屬一級獎勵,獎金5000元。提供被舉報方的違法事實、線索及部分證據,不直接協助查處工作,舉報內容與違法事實相符的,屬二級獎勵,獎金2000元。提供被舉報方的違法事實或線索,對查處工作提供幫助,但不能提供相關證據,舉報內容與查辦事實基本相符的,屬三級獎勵,獎金1000元。被舉報行為違法程度嚴重,涉案金額超過1億元的,可視情增加獎金,最多不超過5萬元。

  舉報獎勵應當同時符合舉報人提供實名、聯繫方式,有明確的舉報對象、對舉報事實有基本的線索和證據;舉報內容事先未被有關部門掌握;舉報內容經查證屬實並已依法作出處理等條件。

  辦法還規定,同一事實由兩個以上舉報人分別舉報的,獎勵最先舉報人。其他舉報人提供的舉報內容對事實查處有幫助的,可酌情給予獎勵。兩人以上聯名舉報同一事實的,按同一舉報獎勵,獎金由聯名舉報人集體領取、自行分配。同一舉報人在不同部門、不同地區舉報同一事實的,不給予重複獎勵。

  任何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均有權以來信、來電、來訪、網絡等方式,對龍口市內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行為,向市公安局經偵大隊或金融辦舉報。舉報電話:龍口市經濟犯罪偵查大隊:8788822;龍口市金融工作辦公室:8522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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