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持菜刀砍伤幼儿园的妇女,会被判死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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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丧心病狂女人的狂暴行为,我想到了去年发生在广西的一件和其类似的案件。

2017年广西凭祥市,一名男子因为与邻居之间发生矛盾,心生怨恨无处发泄,拿着菜刀闯进幼儿园,拿刀砍向幼儿园的孩子们,砍伤了12名孩子,最终造成3名孩子重伤,9名轻伤,虽然该男子有自首和悔罪情节,但最后还是被判决为死刑。

重庆这个恶女子和广西男子比起来,其行为有过之无不及,手段更加残忍,造成的后果更加惨重,截至目前消息来看,14名孩子当中,有一名正处于危重,四名是重伤,其余为不同程度轻伤,而五名危重和重伤的孩子现在均未完全脱离危险。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这个恶女子明显构成了故意杀人罪,而且犯罪事实非常清楚,证据也非常充分。特别是其极其残忍的犯罪手段,形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后果极其严重,是罪大恶极,自然罪不可赦。更无从轻处罚的任何理由和依据,所以处罚死刑一点问题没有。

广西男子的判决就是一个参照标准,而这名重庆恶女子与之比起来,有过之无不及,不管是造成的后果,还是行凶的手段,都超越了广西男子,既然广西男子被判死刑,那么比之更恶的重庆渣女就更无话可说,死刑才是她最好的结局,才足以告慰受伤的孩子和家庭。


元芳有看法


重庆持菜刀砍死幼儿园的妇女,会被判死刑吗?

这位姓刘持菜刀砍幼儿园孩子的女人,在26日上午9点许,在幼儿园孩子做完早操后返回教室时,冲进学校,重庆巴南区鱼洞新世纪幼儿园,执菜刀砍伤14名儿童,实在另人愤怒。

事件发生后,受伤儿童被紧急送往医院治疗,据了解暂无伤亡,可重危还有1名,4名重伤正在急救中,其9名诊断较为不同程度受伤。犯罪嫌疑人刘某己被警方控制,案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对这位刘某做案犯罪,该不该判死刑。

我们从刘某作案手段看,不论刘某心出什么原因,持菜刀撞进幼儿园乱砍杀儿童,造成14名儿童受伤,情节非常严重,手段十分恶意,属于有意谋杀犯罪,在社会影响极大。我们再思想一下,要不是保安和老师及时护架,真不知造成什么后果。刘某做案其性质行为明显,凶行动机清晰,造成伤害严重,完全触及刑事犯罪,可构成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量刑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一般情形故意杀人的,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严重点的可处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嫁祸他人,杀人强奸,侮辱尸体,毁尸灭迹,放火烧楼等恶劣情节或杀人众多等严重情节,可判无期徒刑或死刑。

参照刑法标准,我认为刘某作案,趁机持刀乱杀无辜,造成14名儿童受伤,情节非常恶劣严重,法院可判无期徒刑,也可以判处死刑。方可平民愤,法律也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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