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戀愛結婚後,很多夫妻或者先打拼事業等穩定之後再要孩子或者隨劇情發展,懷孕了就生;也有很多本來不想要孩子,但是父母在一心想要個孫子或者孫女的心理下,急不可耐的催著他們,為了滿足老人的心願,不得不生下或者提前計劃生下孩子。
但有一些父母的強勢介入就顯得那麼蠻橫霸道
近日,靖江一名女子網上爆料:
她跟老公結婚一年多。當計劃要小孩時,公公定了個霸王家規,說如果她生的是男孩,獎勵10萬元;但要生的是女孩,就得和兒子離婚,然後帶著女兒回自己孃家去!
根據這奇葩規定,女子的丈夫在家裡可能在大事的決定權上弱勢了點!
生男孩給10W,生女孩就得和兒子離婚!這種男女左右不了的事情,搞得跟賭博一樣,也太拿兒子的婚姻當兒戲了,怎麼就這麼有底氣?家裡有金礦嗎?要是家裡有金礦,生兒子就給10W,也太摳了!
社會在變,老爺子的思想卻沒變,還停留在解放前,或許這個碉堡只有他的兒子才能打下。
但願女子的丈夫能和女子站在同一條戰線上,這樣才能對得起晚上在被窩裡的那股幹勁;否則……唉……就離婚吧,只是苦了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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