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內蒙古通報6起典型案例

1

包頭市政工程管理局副局長郝金明、原副局長宋智廣繞道旅遊問題。

2013年11月22日至12月2日,郝金明、宋智廣帶領市政工程管理局5名工作人員到雲南省麗江市考察,期間繞道香格里拉旅遊,回包後報銷旅遊期間費用共計1273元。市紀委給予郝金明、宋智廣黨內警告處分,並對違紀款予以收繳。

2

包頭市城市規劃編制研究中心主任車紅違規報銷差旅費問題。

2014年3月車紅在上海學習期間,先後兩次繞道天津看望其子,並在單位自己籤批、違規報銷差旅費用4923元。2014年至2015年期間,車紅先後4次在單位自己籤批報銷應由本人承擔的去瀋陽奔喪、探親的往返路費共計9737元。市紀委給予車紅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成市規劃局給予車紅免職處理,並對違紀款予以收繳。

3

包頭市政工程管理局生產維護科副科長徐新波違規報銷差旅費問題。

2013年12月26日至27日,徐新波到福建省廈門市參加培訓,培訓結束後,徐新波擅自在外逗留並違規報銷差旅費用3037元。市紀委給予徐新波黨內警告處分,並對違紀款予以收繳。

4

包頭市眼科醫院黨支部書記李鳳鳴違規收受禮金問題。

2016年3月11日晚,李鳳鳴在神華鼎盛雲天酒店為其子舉辦“圓鎖”慶典,違規收受本單位11名同事的禮金共計4300元。市衛計委機關紀委給予李鳳鳴黨內警告處分。

5

察右後旗交通運輸局路政執法大隊長辦公用房超標問題。

經查,郝波在擔任察右後旗交通運輸局路政執法大隊長期間,違規使用33平米辦公用房,超標準使用24平米,其行為嚴重與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相違背。2018年8月,中共察右後旗紀委給予郝波黨內警告處分,對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的旗交通運輸局局長趙江、駐交通運輸局紀檢組組長羅文慧進行全旗通報批評。

6

涼城縣岱海鎮元山子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郭海俊違規操辦生日慶典問題。

2018年2月,郭海俊在涼城縣為其孩子舉辦十二歲生日慶典,違規邀請管理對象6名,違規收受禮金1700元。郭海俊同志身為黨員幹部,黨性、規矩意識不強,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6月,郭海俊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收受禮金予以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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